陳子婷(右)2004年出面,要求新光集團吳家正視問題,檢驗DNA確立與吳火獅是否有親屬關聯。圖為2004年畫面。(資料照)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新光集團已故創辦人吳火獅的百億遺產爭議持續延燒,其私生女陳子婷提起認領訴訟多年,去年獲判勝訴。今年6月陳子婷向士林地院聲請分配遺產,雙方今下午二度開庭調解,但最終仍未達成共識,調解破局,遺產分配之爭將進入下一步法律程序。
士院今年7月首度進行調解庭,陳麗如委任律師陳明正表示,儘管調解會議並未達成共識,但相較先前該官司經歷20多年,雙方當下始終不願調解,如今願意進場協商,已稱得上是一種進展,顯見雙方皆已釋放善意。
判決指出,陳麗如與吳火獅於1976年交往,1984年生下陳子婷,吳火獅生前曾提供生活費,吳家人也委由李峰遙代為支付生活與教育費;儘管雙方曾討論認祖歸宗,但吳家拒絕血緣鑑定。
三審則認定,陳麗如與陳子婷提出的相片、錄音、存摺及出境資料等證據,足以證明陳子婷為吳火獅之女,且李峰遙曾多次代交費用並表示「急事緩辦」。一、二審因吳家拒絕血緣鑑定採信陳子婷說法,判吳火獅六名繼承人應代父認領,最高法院去年10月駁回上訴確定。
新光集團委任律師僅低調表示調解破局,相關細節不便透露。(記者劉詠韻攝)
不過,雙方今於庭上仍未就遺產分配達成共識,士林地院調解庭宣告破局,陳子婷與吳家繼承人將回歸訴訟程序,由法院進一步審理分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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