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次長董建宏今(4)日在政院院會後記者會表示,將在9月底把租賃條例修正草案送到行政院,要求房東若要漲租金,須提前半年告知,而續約租金漲幅要以房租指數年增率來設定。(行政院提供)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青年婚育租屋協助專案」,除拍板「婚育宅」加碼措施外,也將推動「租賃條例」修法,內政部次長董建宏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將在9月底把修正草案送到行政院,未來將要求房東若要漲租金,須提前半年告知房客,而續約租金漲幅要以房租指數年增率來設定。
「青年婚育租屋協助專案」包括提供1.1萬戶「婚育宅」,讓育兒家庭能住滿12年,另新婚補貼租金1.5倍,每多生一胎加碼補貼0.5倍等,包租代管政策也增加每戶每年6000元的兒童安全住宅修繕補助費用,內政部表示,相關經費將積極爭取撥補住宅基金支應,全案預計於明年正式開辦,初期約5.2萬戶青年及婚育家庭受惠。
此外,內政部也提出租賃條例修法,包含保障3年租期、續約租金漲幅不得超過當月房租指數年增率、若房東拒絕房客申請租金補貼與遷入戶籍將受罰;另租屋若有相關糾紛,政府將提供免費調解。董建宏表示,本月會積極與外界溝通,預計9月中提內政部務會議討論,9月底提報行政院。
對於租金公式試算,董建宏解釋,修法將要求房東若要漲租金,必須提前半年告訴房客,租金漲幅要用當月的CPI作為漲幅依據,相關公式會在與外界溝通後訂定。
對於要求租約保障3年,董建宏說明,房客享有訂約及續約合計3年租期,主要是社宅一次租約也是3年,延長再加3年,希望相關的權益與權利是同步,房東、房客在租屋第一年若相處愉快後,後續續約就是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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