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4)日拍板「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明年起育嬰留停將以「日」申請,家庭照顧假可以「小時」請假。(記者鍾麗華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今(4)日拍板「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明年起,育嬰留停將以「日」申請,家庭照顧假可以「小時」請假,勞動部長洪申翰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當初勞動部開會也有找軍公教相關單位來開會,彈性化措施也適用軍公教,各機關都會配合辦理。
洪申翰說明,現行勞工於小孩3歲前,可以申請2年育嬰留職停薪,其中6個月期間政府提供8成薪補貼。未來勞工可以在原請領期間內,選擇以「日」為單位提出申請,天數不超過30日。雙親合計可以請60日,申請期間仍可以請領8成薪資補貼。原則是前5日提出,若是子女生病停托停課等突發狀況,可前1日提出申請。
至於家庭照顧假,洪申翰指出,現行規定受每年最多7天的家庭照顧假,併入一年共14天的事假計算,未來可以「小時」為請假單位,一年等於有56小時,如使用完畢,可以用未用完的「事假」,亦可以「小時」為單位,向雇主請假,雇主不得拒絕也不可以扣發其全勤獎金。
洪申翰表示,為鼓勵雇主給予勞工彈性請假需求,由政府給予小微型企業經濟支持,勞工申請1日育嬰留停發給雇主定額獎勵金1000元。另外,企業推動優於法令的「友善家庭」措施,也會列為「工作生活平衡獎」參選類別,並透過加強輔導中大型企業ESG資訊揭露,提升企業在育嬰育兒相關友善職場措施。
為了讓新制明年如期上路,勞動部將修正「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勞工請假規則」、「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及新訂「友善職場育嬰留職停薪獎勵雇主實施要點」幾項子法與相關解釋令,勞保局相關申請書表、作業規定及資訊系統,亦須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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