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助災後重建 丹娜絲失業災民最高月領2萬8590元

2025/07/14 09:23

勞動部已啟動天災臨工等措施 助民眾颱風後家園重建(勞動部提供)勞動部已啟動天災臨工等措施 助民眾颱風後家園重建(勞動部提供)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丹娜絲颱風重創中南部地區,為協助民眾家園重建,勞動部已啟動3大災後重建協助,包括「天災臨工津貼」、「 職業訓練補助」、「創業貸款本息緩繳 」3項協助措施,並在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設立服務窗口,主動聯繫災區失業者,協助民眾就業安置,早日重建家園。

勞動部表示,丹娜絲颱風造成部分地區災情,為協助災區儘速進行家園重建,針對此次風災的「天災臨工津貼」已經啟動,由地方政府提出重建工作用人需求,提供災區失業者短期就業安置機會。凡設籍、居住或工作於災區的民眾,目前無工作且有意願參與災區重建工作,可持國民身分證等證件、無工作切結書,就近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

截至7月11日止,勞動部各分署雲嘉南等縣市地區,已核定1620個臨時工作機會,工作津貼為每人每小時最低工資190元,每月最高2萬8590元,實施期間原則為個月,後續將視災後復原情形,必要時得再延長。

勞動部提供的第2項協助措施為「職業訓練協助」,凡災區失業民眾報名參加勞動部自辦、委託或補助辦理的各類職前訓練課程,得免甄試錄訓且免負擔訓練費用,若符合規定的勞工,得申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災區在職勞工,參加勞動部自辦或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的在職訓練課程,免負擔訓練費用。

第3項協助措施為「創業貸款還款緩衝」,針對勞動部創業貸款獲貸勞工,包括「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貸款」及「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創業貸款」的貸款戶,且為「災害防救法」所定災害受災勞工,若因受災導致還款困難,得向承貸金融機構申請暫緩繳付貸款本息、展延貸款還款期限期間最長6個月。暫緩繳付貸款本息期間的利息,由勞動部補貼。

需要申請的民眾,在災害發生日起6個月內,持貸款人受災證明相關文件向承貸金融機構申請,將給予暫緩繳付貸款本息6個月及展延貸款還款期限6個月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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