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送房給子女 贈與稅申報期限這樣算

2025/07/07 07:30

台北國稅局表示,父母贈送房地給子女,應留意贈與稅申報期限。(記者鄭琪芳攝)台北國稅局表示,父母贈送房地給子女,應留意贈與稅申報期限。(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贈送房地給子女,已依限申報土增稅及契稅,眼看距贈與日將逾30日,但因土增稅及契稅稅單尚未核發,擔心逾贈與稅申報期限遭處罰鍰,該怎麼辦?台北國稅局說明,這種情況下,贈與稅申報期限可將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或申報契稅之日起,至稽徵機關核發土增稅或契稅繳納通知書所載限繳日期止的期間扣除。

台北國稅局說明,根據「遺贈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應在超過免稅額的贈與行為發生次日起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不 ,贈與房地時,因須先經土增稅及契稅稽徵機關核定,由納稅義務人繳納,再由贈與稅稽徵機關憑土增稅及契稅完稅證明書,依「遺贈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自贈與額中予以扣除後,計課贈與稅。

因此,贈與子女房地,納稅義務人若已在期限內申報土增稅及契稅,其贈與稅申報期限可將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或申報契稅之日起,至稽徵機關核發土地增值稅或契稅繳納通知書所載限繳日期末日止之期間扣除;另,由於稽徵機關核課土增稅及契稅的期間未必相同,其可扣除期間應以較長者為準。

舉例說明,甲君於2025年4月10日贈與公告現值計1000萬元的房地給兒子乙君,乙君於同日申報土增稅及契稅,土增稅繳納期間為2025年5月12日至6月10日、契稅繳納期間為4月21日至5月20日,贈與稅申報期限由贈與日次日開始起算30天本案可扣除期間為2025年4月10日至6月10日止,因此贈與稅申報期限應為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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