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發部再度依「詐防條例」對Meta開罰。(路透社)
〔記者徐子苓/台北報導〕數位發展部今天表示,經調查發現,Meta旗下的Facebook廣告服務有「系統性缺失」,違反《詐防條例》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情節重大,依法重罰新台幣1500萬元,這是數發部第二次對Meta開罰。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去年下半年上路後,要求Meta、Google等平台落實廣告實名制,以防詐騙集團刊登廣告。今年5月時,Meta才因2案未依法揭露委託刊播者、出資者資訊,首次遭數發部開罰共100萬元。
內政部警政署近日再度移送23件涉及違法案件給數發部,而數發部經Meta陳述意見並會商相關單位發現,原因是Facebook平台廣告服務管理系統出現缺失,導致部分廣告未能在刊登或推播時即時揭露委託刊播者、出資者資訊。
數發部表示,考量到這是系統性缺失,影響層面很廣,不只是涉及於內政部移送案件,屬情節重大,因此依「詐防條例」第40條第2項規定,對Meta重罰新台幣1500萬元,並要求Meta於30日內完成改正,若屆期未改正,將連續處罰。
根據《詐防條例》,Meta這類網路廣告平台業者,必須在廣告中揭露委託刊播者、出資者的相關資訊,否則可處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還可處1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此次數發部開罰高達1500萬元,顯示其認定Meta違法之情節嚴重性。
Meta發言人對此表示,自2024年起,Meta陸續更新我們的廣告主驗證流程。為提升廣告資訊透明度,所有在Facebook與Instagram上向台灣用戶投放廣告的廣告主,皆被要求完成驗證流程,並揭露廣告的受益者與出資者。與所有新措施推出時相似,我們仍持續針對出現的問題努力改善,更會繼續與數位發展部與刑事警察局密切合作,確保我們平台環境的安全性,並讓用戶清楚識別看到平台上廣告的受益者與出資者。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