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利空發布前先賣股 高院判聯亞生技副總彭文君4年10月

2025/06/26 11:08

研發新冠疫苗的聯亞生技爆發內線交易弊情,高院26日依證交法的內線交易罪,重判副總彭文君4年10月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記者楊國文攝)研發新冠疫苗的聯亞生技爆發內線交易弊情,高院26日依證交法的內線交易罪,重判副總彭文君4年10月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冠疫情肆虐,曾引起人心惶惶,研發新冠疫苗的聯亞生技4年前因無法通過緊急使用授權,在專家審查會議隔天,消息尚未公布前,聯亞生技執行副總彭文君與醫學事務部經理黃俊樺、行政管理處長傅琳芳及其父4人涉嫌出脫手中持有的子公司聯亞藥股票,估計總數超過10萬股,規避損失超過新台幣470萬元,高等法院今上午依證交易法的內線交易罪重判彭文君4年10月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

其他同案被告方面,高院判傅琳芳3年9月、傅父傅金城3年4月及黃俊樺1年6月及緩刑4年、支付公庫50萬元,均沒收犯罪所得。全案均可上訴。

檢方調查,聯亞生技於2021年6月向衛福部食藥署申請新冠肺炎疫苗緊急使用授權,食藥署同年8月15日召開專家審查會議,醫藥品查驗中心公布其平均效價未達標準,專家投票決議不同意聯亞生技疫苗通過EUA審查。

彭文君、黃俊樺於參加專家會議後,明知消息公布後對聯亞藥股價必然會產生極重大影響,且依規定該消息未公開前,不得自行賣出所持有之聯亞藥股票,但黃俊樺竟在隔天開盤前,以網路下單方式掛單賣出持股3千股,以規避13萬2千元損失;彭文君也陸續賣出6萬3千股,以規避287萬餘元損失。

傅琳芳因與彭文君關係密切,當獲悉此事後,隨即陸續賣出2萬2千多股,以規避利空消息導致之損失103萬餘元。傅女並將此消息告訴父親出脫手中持股共1萬7千股,以規避74萬8千元損失。

後來,衛福部在例行防疫記者會中公布聯亞疫苗EUA審查未通過,而聯亞藥當天股價自202元直接砍半腰斬至100元(興櫃股票無漲跌幅限制)。

新竹地院審理認為,黃俊樺在偵、審中均自白犯罪,犯後態度良好,彭文君等3人仍否認犯罪,犯後態度不佳,依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判彭文君徒刑4年10月、傅琳芳3年9月、傅父3年4月,黃俊樺1年6月、緩刑4年,需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另沒收4人犯罪所得。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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