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楊申田(見圖)指台鹽綠能十四位民股股東委任他到台南地檢署按鈴控告台綠高層與董事們涉圖利與特別背信罪嫌。(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對於台鹽綠能公司於5月26日開股東會決議以1股0.917元價格,收購民股占約33%的股票,有民股認為離譜並指台綠目前管理高層刻意低估台綠資產、製造台綠虧損假象,有14位民股委任律師楊申田主張應以1股15元讓台綠收購民股股票;16日下午楊申田並代表到台南地檢署按鈴控告台綠董事長、總經理與董事們涉圖利與特別背信罪嫌。
楊申田代表指出,台鹽派任到台鹽綠能的董事長李杰翰(台鹽副總經理)、台綠總經理林昇慧(台鹽企發處副處長)刻意隱瞞台綠資產、營造台綠財政困難假象,讓台鹽得以原價1/10的價格(每股0.917元)收購33.25%的台綠民股股權,好將台鹽綠能併入台鹽企業內。
楊申田表示,因為有民股說當時他們投資台綠,民股1股是買11、12元,如今台綠竟要以低於10餘倍的價格(每股0.917元)回收民股,讓民股蒙受重大損失,這樣合理嗎?事實上,台綠的資產被嚴重低估,民股主張應以1股15元讓台綠回收民股,如台綠不同意,那收購價就讓法院去做裁定。
楊申田說,台綠總經理林昇慧還公開在股東會上欺騙民股股東,林指台鹽綠能案場都在管制區內無法開發、台綠財政困難等。卻被發現台鹽早在2022年就針對台綠不在管制區內的渡子頭案場做過評估報告,報告中指出案場價值高達77億元,台鹽卻遲不批准台綠開發,更未把數個案場列入資產計算,導致股價被低估。林昇慧更謊稱台綠財務有問題,但其實台綠還有20年案場合約收入高達6億元以上,母、子公司合併後,這些都成為台鹽的收入。
14位台綠民股提告的聲明並說,台綠目前管理階層與董事會的董事全部都是台鹽員工兼任,所做決策均有利於台鹽而非台綠,14位民股委託律師楊申田到台南地檢署按鈴申告台綠董事長李杰翰、總經理林昇慧及台綠董事張淵斯、霍安平、劉鴻泉等人涉圖利與特別背信罪嫌,14位民股股東股權加起來有25.9%,已超過民股的半數,希望檢調介入調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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