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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內線交易 國產實業前董座林孝信獲判緩刑 次子林建涵無罪

2025/06/11 13:52

國產集團總裁林孝信。(資料照)國產集團總裁林孝信。(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國產建材實業前董事長、董事林孝信,實際掌握國產、中興保全等公司經營決策,被控與次子林建涵及國產董事林泰宏等3人,於處分國產實業的孫公司「福建水泥」資產,以及買回國產庫藏股前,在內部人禁止交易股票期間買股,涉內線交易,被台北地檢署起訴;台北地院審結,依內線交易罪將林孝信判處2年徒刑、緩刑4年,支付公庫200萬元,林泰宏判刑3年2月,林建涵獲判無罪。全案得上訴。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林孝信於2019年9月任國產董事時,得知國產將處分福建水泥資產,以及2020年3月計畫買回國產庫藏股期間,2度內線交易,犯罪所得245萬餘元,林泰宏不法獲利1萬9300元、林建涵的犯罪所得僅106元。

檢方查出,2019年9月至10月間,林孝信3人得知國產實業將處分孫公司福建水泥資產後,於同年9月23日確認重大消息明確時點後,在9月23日至10月14之間,買進國產股票。

國產於2020年間有減資計畫,恰逢疫情爆發,美國股市下跌,國產公司遂研議辦理買回公司庫藏股,並於董事會議案,重訊確立時點為2020年3月5日,林孝信、林建涵涉於內部人禁止交易期間,分別於3月9日至17日間買進國產股票,林孝信於此波交易虧損38萬元,林建涵則獲擬制利益106元,2人雖獲利雖少甚至虧損,但仍踩到內線交易紅線,北檢起訴3人。

北院審理後認為林孝信於偵、審時皆自白認罪,2件內線交易罪各判處1年8月徒刑,合併應執行2年刑,緩刑4年。林泰宏否認內線交易,辯稱他當時只知福建水泥廠「可能成交」,並未確信,且買股只是為了湊齊200張,沒有犯意,但合議庭不採信,判處3年2月徒刑。

至於林建涵,合議庭認為,林建涵雖會委請秘書協助持續少量掛單購買股票,但並未要求購買特定的價格與數量,也沒有僅針對國產公司掛單購入,而是按比例購買中興保全及國產公司的股票,也無證據證明林建涵有從秘書收取或知悉國產公司將買回庫藏股的消息,故判無罪。

不過,國產人員今年3月又傳內線交易,北檢指揮調查局發動14路搜索,約談林孝信及國賓影城董事長張中周等7人到案,起因是去年1月國產發布其子公司「欣睿信資產開發公司」的重訊,公告將處分台南市東區1260坪土地及4000多坪建物,總交易金額達16.3億餘元,處分利益約10億3900多萬元,檢調懷疑林孝信等人提前獲悉訊息,搶先進場買股,北檢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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