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琦雅指出,勞動部支持雇主外聘專業人士調查職場性騷擾。(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性別平等工作法》113年上路,原未強制規定受雇者在100人以下的事業單位,在接獲性騷擾申訴案件後,需聘請具性別意識的外部專業人士協助調查,勞動部特別編列預算,針對100人以下企業,在114年4月1日後接獲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案件,受僱者30至99人補助訪談費8成、30人以下補助9成,每案最高補助1.5萬元。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琦雅指出,《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雇主在接獲被害人申訴而知悉性騷擾情形後,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包括對性騷擾事件進行調查,但原僅強制要求受僱者在100人以上的企業,應有外部專業人士參與調查,未達100人的雇主,則未強制規定。
黃琦雅表示,勞動部為鼓勵僱用受僱者未達100人的雇主,在調查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案件時,可聘請「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的調查專業人士協助調查,勞動部通過補助雇主部分訪談費及調查報告稿費,由地方政府受理申請。
本次新增的補助範圍,以114年 4 月 1 日後接獲的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案件,若聘請勞動部「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的調查專業人士進行調查,僱用受僱者未達30人的雇主,可補助支付費用9成、受僱者30人以上未達100人的雇主,則補助所支付費用8成,包含案件的訪談費及撰寫調查報告的稿費,每案最多可補助 1 萬 5000 元。
根據統計,113年3月8日至年底,整體性騷擾通報案件達1577件,其中100人以下企業通報共有413件。動部強調,僱用受僱者未達 100 人的雇主調查性騷擾申訴案時,透過具備性別意識的外部專業人士參與,更能客觀、專業完成調查。目前勞動部「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已有1606人,多為律師團體及民間團體推薦的專業人士。
此外,勞動部為支持工作場所性騷擾被害人接受心理諮商服務,也另外提供心理諮商費用補助,雇主或被害人可依規定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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