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李柏毅(右)詢問,北士科T17、T18地上權能否轉移。(圖取自台北市議會網站)
〔記者林承鴻/台北報導〕外傳輝達(NVIDIA)海外總部將落腳北士科T17、T18,該二處地上權由新光人壽得標,台北市議員李柏毅今詢問,地上權能否轉移?財政局長胡曉嵐回應,移轉有一定要件,新光須取得全部使用執照,且經市府審查同意,才能轉移給第三人。
產發局長陳俊安表示,輝達之前探尋台北市適合的土地時,市府有盤點提供北士科的選項給他們,也提到T17、T18有設定地上權的問題,而對方也有詢問北士科公有土地的狀況,北市府對於輝達一定全力爭取、全力協助。
胡曉嵐說,依照契約規定,其實不能移轉地上權或地上建物的全部或一部分,但在一定的要件下可以移轉,即乙方新光人壽已取得全部使用執照後,並辦理完成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後,若取得第三人書面承諾繼受契約各項權利義務,且經甲方台北市政府審查同意者,新光人壽得將一切權利義務、地上權和建物所有權全部移轉給第三人。
李柏毅說,移轉的前提就是所有東西都要蓋好,假設新光與輝達談妥,由輝達出資興建,新光做二房東,是否合法?他指,T17、T18先前已發生疑似圖利前市長柯文哲團隊的問題,而新光當初拿的價錢又算低的,若輝達直接插手後續所有作業流程,是否會有違約問題?
胡曉嵐表示,要看土開總隊及新光人壽的契約內容,他們若要合作,方式也許有很多種,不曉得詳細的狀況是什麼。胡曉嵐說,依照契約約定,甲乙雙方履約時,若乙方終止契約,就要依照規定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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