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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被課非自住稅率?財長:應隨主建物認定

2025/05/15 18:57

財政部說明,車位適用房屋稅率,應隨主建物認定。(記者鄭琪芳攝)財政部說明,車位適用房屋稅率,應隨主建物認定。(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囤房稅2.0」今年5月首度開徵,立委質疑有獨立權狀的車位被認為是非自住房屋,而被多課房屋稅。對此,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不管車位有無單獨權狀,都應隨主建物認定,如果主建物是自住,車位就應是自住,財政部會主動函釋,讓地方政府遵循。

去年7月起「囤房稅2.0」上路,今年5月首度開徵,住家用房屋改採全國歸戶,非自住稅率由1.5%至3.6%調高為2%至4.8%,自住稅率維持1.2%,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限3戶,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以下,適用稅率則由1.2%降至1%。

財政部官員說明,有關車位適用房屋稅率問題,過去相關函釋已有類似原則,將會重申跟隨主建物認定;不過,如果查出車位有出租事實,地方稅稽徵機關將改課非自住稅率,比如有10多個車位超過自用需求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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