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社宅政策,國產署已提供國有地約28萬坪、建物208筆,可提供社宅4萬1977戶。 (記者鄭琪芳攝)
配合社宅政策,國產署已提供國有地約28萬坪、建物208筆,可提供社宅4萬1977戶。 (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國產署今表示,推動社會住宅為國家重大政策,國產署發揮國有財產「土地公」角色,積極依住宅法、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等相關規定,配合提供國有不動產供住宅主管機關興辦社會住宅,落實照顧弱勢及青年族群的居住需求,目前已提供國有地約28萬坪、建物208筆,可提供社宅4萬1977戶。
根據國產署統計,截至今年4月,國產配合推動社宅政策提供所需國有土地92.30公頃(約28萬坪),包括撥用29.22公頃、捐贈32.04公頃、出租17.28公頃、出售13.76公頃,以及204筆國有建物,包括撥用11筆、捐贈191筆、出售2筆;以戶數而言,可提供4萬1977戶,並保留120.49公頃(約36萬坪)國有土地、22筆國有建物供主管機關辦理社宅的規劃與興建。
另,國產署積極推動國有非公用房地標租與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範的租賃住宅包租業,由其修繕後轉租與次承租人居住使用。截至今年4月,共標脫179戶國有房地,未來將持續篩選適宜標的,並按季辦理公告作業。此外,國有非公用土地配合都市更新政策,積極參與都市更新分回房地,將優先提供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評估作社會住宅使用。
國產署表示,自2022年起針對屬住宅區且符合社會住宅基地選址原則者,先徵詢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確認無興建社會住宅需求,再進行招標設定地上權相關前置作業;後續將持續關注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興建社宅需求及政策發展,積極依住宅法等相關規定提供國有不動產興辦社宅,並篩選優質房地辦理標租予包租業,增加住宅市場供給量,落實住宅整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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