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新北市議會黨團痛批市府行政嚴重怠惰,導致稅務系統錯誤勾稽、誤導民眾權益認知,嚴重侵害財產權,要求市府3日內提出完整檢討報告,並全面更正錯誤。(記者羅國嘉攝)
〔記者羅國嘉/新北報導〕新北市多名市民今(30)日收到今年房屋稅繳款書,驚見原為自住用途的房屋竟被誤列為「非自住」,適用高達3.2%至4.8%的稅率,引發強烈不滿。民進黨新北市議會黨團痛批市府行政嚴重怠惰,導致稅務系統錯誤勾稽、誤導民眾權益認知,嚴重侵害財產權,要求市府3日內提出完整檢討報告,並全面更正錯誤。
黨團總召廖宜琨指出,房屋稅屬地方稅項,由地方政府開徵與審核。這次民眾被誤課以非自住稅率,是市府行政系統失能所致,卻有國民黨議員試圖推卸責任至中央。政府對人民課稅應遵循「合法、合理」原則,任何行政疏失皆不可輕忽。
副總召蘇錦雄補充,課稅是會影響民眾的權益市府不應該有錯誤,市府內部行政發條鬆散,對於稅務制度改革毫無準備。目前這類誤課現象僅出現在雙北,其他四大直轄市尚未發生類似狀況,市府若持續迴避責任,只會讓市民對政府更加失去信任。
幹事長山田摩衣表示,民進黨團早在2023年即呼籲市府應加速推動囤房稅制度,當時新北是六都唯一尚未建立相關稅率制度的縣市。隨著「房屋稅2.0」新制於2024年實施、2025年課稅,市府卻遲未進行系統調整與民眾宣導,才導致稅單誤傳、民怨四起。
書記長顏蔚慈批評,市府雖於前年通過囤房稅自治條例,但系統更新與配套宣導明顯落後,去年早該完成系統更新,市府稅捐處顯然失職,要求市府應於3日內提出完整檢討報告並儘速更正錯誤,保障市民稅務權益不再受損。
市府稅捐處表示,民眾自住房屋收到非自住稅單,主要是因舊制非按自住稅率核課,及去年7月1日新制上路後新取得的房屋,依規定民眾應辦竣戶籍登記向稅捐處申報,但民眾誤以為不用申報,導致被主動列入非自住房屋。
另外一種情形,是房屋稅新制新增「辦竣戶籍登記」規定,若已按舊制自住稅率核課者,僅須於3月24日前辦竣戶籍登記,稽徵機關即會主動核定續按自住稅率核課,但此項作業中央規畫由稅務系統勾稽戶政系統主動處理,少部分案件因兩系統建置地址格式不一致,或設籍人親屬關係為三親等或養子女未能勾稽,故民眾所收到稅單仍為非自住。
稅捐處說,辦竣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已延長至今年6月2日,民眾可於該期限內更正或補申報,即可改按自住稅率課徵,若有溢繳稅款,稅捐處也會主動退稅。因個案情況或有不同,納稅人如仍有疑義請向稅捐處及各分處洽詢或辦理查對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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