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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截止!囤房稅2.0將開徵 自住房屋還有97萬戶未設籍

2025/03/12 17:41

財政部表示,符合自住及出租房屋要件者,請於3月24日以前向稽徵機關申報,以利今年5月房屋稅享受較低稅率。(記者鄭琪芳攝)財政部表示,符合自住及出租房屋要件者,請於3月24日以前向稽徵機關申報,以利今年5月房屋稅享受較低稅率。(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囤房稅2.0」自2024年7月起施行,今年5月1日房屋稅首次開徵,自住住家用房屋及出租房屋可享輕稅。財政部賦稅署提醒,符合該2類房屋要件,請於房屋稅開徵40日以前(即每年3月22日,今年適逢假日順延至24日)辦竣戶籍登記或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5月開徵的房屋稅即可按較輕稅率課徵。

根據財政部統計,全國自住房屋約721萬戶,原本約有128萬戶尚未辦竣戶籍登記,稽徵機關陸續寄發輔導函後,截至2月20日止,已有約31萬戶辦竣戶籍登記,還有約97萬戶尚未辦理;換言之,全國約86.54%自住房屋已辦竣戶籍登記。

財政部說明,房屋稅2.0新制,自住房屋增訂「辦竣戶籍登記」要件,房屋符合「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為自住房屋,可適用較低稅率1.2%課徵房屋稅,全國單一自住更可適用1%稅率。

配合自住房屋增訂辦竣戶籍登記要件,針對2024年6月30日以前已持有房屋,且房屋稅稅籍資料記載為自住房屋,但尚未辦竣戶籍登記者,各地方稅稽徵機關已寄發輔導通知書,輔導於今年3月24日以前設籍。財政部表示,經輔導並於24日以前辦竣戶籍登記者,將依戶政資料逕行核定續按自住稅率課稅,納稅人毋須申報;屆期仍未辦竣戶籍登記者,今年5月收到2025年期起房屋稅將改按非自住稅率1.5%~4.8%課徵。

至於2024年6月30日以前非屬自住房屋,或2024年7月1日以後才取得的房屋,若符合上述自住房屋要件,應於今年3月24日以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

另,「囤房稅2.0」加重多屋族空閒置房屋稅負及減輕出租房屋稅負,針對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的住家用房屋,房屋稅稅率為1.5%~2.4%,與非自住稅率2%~4.8%相較,稅負相對較輕,多屋族若想減輕房屋稅稅負,可將空閒置房屋出租,讓租屋者租到好屋,互利互惠。

財政部表示,納稅人出租房屋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請於今年3月24日以前填具申報書並檢附租賃契約或其他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並在5月向國稅局申報綜所稅的房屋租賃所得。財政部呼籲,符合上述自住及出租房屋要件者,請於3月24日以前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以利今年5月房屋稅享受較低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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