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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發現金1萬?財主單位:不宜常態化 恐有舉債發錢疑慮

2025/03/09 15:37

國民黨主張普發現金1萬元,主計總處報告指出,稅收實徵數受經濟景氣影響具不穩定性,不宜將普發現金做為常態性辦理項目。(路透)國民黨主張普發現金1萬元,主計總處報告指出,稅收實徵數受經濟景氣影響具不穩定性,不宜將普發現金做為常態性辦理項目。(路透)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2024年全國稅收實徵數超出預算數,國民黨主張普發現金1萬元,並提出特別條例草案,立法院財委會10日將舉辦「公聽會」。對此,主計總處報告指出,稅收實徵數受經濟景氣影響具不穩定性,非每年均有賸餘,收支賸餘仍應優先用於償債或留供因應未來重大政事支出,不宜將普發現金納入預算法,做為常態性辦理項目。

財政部書面報告也表示,稅課收入優於預期,依「預算法」第59條,已有解庫、不得逕行坐抵或挪移墊用的規範。近年中央政府整體財政收支屢有差短情形,若僅以稅收全年實徵淨額達到當年度預算編列數120%或大於3000億元時為普發現金發放條件,而未考量總預算的歲入執行與整體預算收支情形,恐有舉債發現金的疑慮。

根據統計,2024年度全國稅收實徵數高於預算數5283億元,其中歸屬中央政府為3757億元。國民黨主張提出「稅收超徵全民共享發放現金特別條例草案」,提案修正預算法,增訂稅收實徵淨額達當年度預算編列數120%或法定稅收實徵數大於預算3000億元時,應辦理普發現金,財委會將於10日舉辦「稅收超徵還稅於民公聽會」。

對此,主計總處說明,稅收實徵數超過預算數額,不代表當年度財政有餘,須先彌平差短,並扣除法定還本,才是政府可用財源。中央政府近13個會計年度決算結果(2011至2023年度),其中有7個年度稅收實徵數超過預期,而有收支賸餘平均約1000億元,其餘6個年度則無收支賸餘,須以舉債等財源彌平。

主計總處表示,考量稅收實徵數受經濟景氣循環影響具不穩定性,非每年均有賸餘,因此收支賸餘仍應優先用於償債或留供因應未來重大政事支出,不宜將普發現金納入預算法,做為常態性辦理項目。若將稅收實徵數超過預算數的額度納入「預算法」常態化規範限定用途,恐無法保持彈性,因應外在環境變化及國家重點施政項目。

財政部也表示,我國預算制度是以總預算搭配特別預算方式,以順利推動一般政務並兼顧緊急重大政事需要,各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編列情形不一,若年度稅課收入執行優於預期,總預算併計特別預算後整體預算執行並不一定有賸餘,近年中央政府整體財政收支亦屢有差短情形;若僅以稅收實徵淨額達到當年度預算編列數120%或大於3千億元時為普發現金發放條件,而未考量總預算的歲入執行與整體預算收支情形,恐有舉債發現金的疑慮。

報告指出,近年稅收優於預期,均依「預算法」及「公債法」規定,優先減少舉債、並執行債務還本及審視歲入執行情形增加債務還本數額;歲入歲出賸餘扣除債務還本後的收支賸餘,2021至2023年分別為1779億元、3493億元及1536億元,均累計至歲計賸餘,供後續年度施政融資財源,以相對減少舉債,減緩政府債務累積;同時提升財政韌性,以因應氣候變遷、地緣政治風險等不確定因素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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