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職安法修法納職場霸凌專章 暫不納入公務員

2025/03/04 20:10

勞動部2月份記者會中,勞動部長洪申翰(左)、職業安全衛生署長鄒子廉(右),宣布職安法修法將把職場霸凌預防以專章形式納入。(記者李靚慧攝)勞動部2月份記者會中,勞動部長洪申翰(左)、職業安全衛生署長鄒子廉(右),宣布職安法修法將把職場霸凌預防以專章形式納入。(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在勞動部發展署公務員霸凌案發生後,各方積極推動修法以防止職場霸凌,「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則持續爭取公務員納入職安法,指控勞動部「拒絕開會研議」,據了解,勞動部近日再次向考試院確認,公務人員是否適用職安法,得到「以《公務員保障法》處理公務人員職場霸凌」的回覆。

有鑑於重大職災死亡人數居高不下,勞動部積極推動職安法修法,更針對外界關注的職場霸凌議題,拍板確定以修法方式,將進行中的職安法修法,納入職場霸凌預防專章。

不過,2月底一場由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召開的「防治公務人員職場霸凌法制研修會議」,討論公務人員在職場中遭遇霸凌的現象及其法律保障議題,公務員是否納入職安法保障,再度被搬上檯面。

當日與會的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台灣書記官工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等基層團體,會後在臉書貼文,質疑對於現行職場霸凌問題,相關制度的不足,重申公務人員回歸《職業安全衛生法》的必要性,主張勞動部依法有權、有責擴大與完備《職安法》適用,將公務員納入保障範圍,質疑勞動部職安署為何堅持反對。

職安署先前指出,目前勞動部在《職安法》增訂職場防治霸凌專章,仍是著重於一般勞工的職場霸凌防治法制化。至於公部門內非公務員、其他多元聘僱型態的勞工與公務人員間的權益,勞動部持續與考試院研議、考量中。

據了解,勞動部近期再次向考試院確認此一議題,獲得考試院清楚的回覆,目前仍是規劃以《公務員保障法》處理公務人員職場霸凌的問題,態度並沒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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