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提醒,國內1874家上市櫃公司年度盈餘應提撥一定比例為基層員工加薪,今年必須在公司章程中明定,並交今年股東會討論。(資料照)
〔記者吳欣恬/台北報導〕金管會今提醒,依照去年8月7日修正的證交法,國內1874家上市櫃公司年度盈餘應提撥一定比例為基層員工加薪,今年必須在公司章程中明定,並交今年股東會討論,年底財報即適用,意謂最快明年就可以加薪。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說明,基層員工指的是非屬經理人且薪資水準低於一定金額者,依經濟部公告中小企業全時員工非屬經理人且薪酬低於6萬3千元的稱為基層員工,因此將擬定最低門檻是6萬3000元,要加酬勞或加薪水,需要訂定在公司章程中,並要列入內控。
金管會表示,公司得依經營需求選擇以員工酬勞或調整薪資,或2種方式併行等方式辦理,如公司選擇對基層員工採用分派「員工酬勞」方式,仍應於章程內明定分派給「基層員工」的一定比率。該比率得於現行依公司法所定員工酬勞範圍內定之,並可選擇以固定數、一定區間或下限等3種方式中擇一。
不過,金管會考量上市櫃公司與中小企業間的規模、行業差異,此範圍由各公司衡酌自身營運狀況及產業特性,以非屬經理人且不低於「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所訂的基層員工薪資水準的範圍自行訂定之。
金管會表示,公司於本年度完成章程修正後,今年起如有年度盈餘,即應依修正後章程所規定的提撥比例,辦理基層員工酬勞分派或調整薪資。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