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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變貴?ACMA大漲KTV包廂、伴唱機授權費

2025/02/22 14:06

ACMA最近重新公告KTV與電腦伴唱機等概括授權費率,引發錢櫃、好樂迪等業者不滿,已向智慧局申請審議。(資料照)ACMA最近重新公告KTV與電腦伴唱機等概括授權費率,引發錢櫃、好樂迪等業者不滿,已向智慧局申請審議。(資料照)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K歌會變貴?音樂集管團體亞太音樂集體管理協會(ACMA)最近重新公告,KTV與電腦伴唱機等概括授權費率,對KTV的包廂年繳費率由500元大漲到3000元,漲幅高達500%,粗估國內最大KTV業者好樂迪一年就要多負擔近500萬元,包括好樂迪、錢櫃等都不滿新費率,已向經濟部智慧局提出審議,預計審查時間會耗時至少4個月。

歌曲的著作財產權人可把自己的作品交給集管團體管理,而集管團體可把歌曲授權給著作利用人,並取得報酬,再分給著作財產權人;音樂集管團體通常替著作權人維護「公開播送權、公開傳輸權及公開演出權」三項權利;而KTV業者要向集管團體取得「公開演出權」授權才合法。

ACMA去年12月公告調漲KTV、電腦伴唱機及卡拉OK等4項概括授權公開演出使用報酬費率;對KTV業者影響最大,每年每間包廂從500元大漲到3000元;以好樂迪為例,全台約1900個包廂,一年要多繳快500萬元,營業成本加重。

至於電腦伴唱機則有區分營利、公益等性質,小吃店等營利用漲1000元最多,公益性如社區歌唱班的伴唱機台漲700元,里民活動中心無營利用漲350元。

好樂迪、錢櫃等相關集團、企業與中華伴唱設備暨著作利用人協會等著作權利用人,對費率調漲大為不滿,已在近期向經濟部智慧局申請審議。

事實上,這已非業者首次對ACMA調漲費率有意見,但依著作權集管團體條例規定,集管團體可就其管理的著作財產權利用型態,訂定使用報酬率與實施日期,公告30天即可實施,但公告後如有爭議,利用人像是KTV業者就可向智慧局申請審議。

智慧局也表示,依規定在文件齊備後4個月內要審議決定,但因費率審議過程需雙方提供資料(例如KTV歌曲點播清單及次數、伴唱機內建曲目清單),資料不足需補正恐會延宕,須視個案、會有不同狀況;上次業界對ACMA費率提出審議,是在2018年,召開意見交流會、審查等也耗時約一年時間才拍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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