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稅務局已於12日再次寄發設籍輔導通知書,請務必於3月24日前辦理設籍,否則得多繳1.17倍以上房屋稅。(記者羅國嘉攝)
〔記者羅國嘉/基隆報導〕房屋稅新制於去年7月上路,其中自住用房屋稅率的適用條件,增訂須於該屋辦理戶籍登記。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基隆房屋稅總戶數15萬餘戶,但針對去年6月30日以前自住房屋,經篩選尚無戶籍登記逾2萬戶,市府已於12日再次寄發設籍輔導通知書,請務必於3月24日前辦理設籍,否則得多繳1.17倍以上房屋稅。
稅務局房屋稅科長陳怡君指出,為提醒尚未設籍的自住房屋屋主,已於2月12日寄發第二波設籍輔導通知書,針對去年6月30日前已符合自住用標準但尚無戶籍登記的房屋,再次提醒屋主儘速辦理。若逾期未登記戶籍,將於今年5月起按其他住家用房屋稅率(2.6%至4.8%)課徵,房屋稅負擔將增加至少1.17倍以上。
陳怡君表示,據稅務局統計,基隆要繳納房屋稅總戶數約15萬餘戶,其中自用住宅占9成,非自用住宅占1成。市府為確保民眾權益,經資料篩選尚無戶籍登記者約有2萬多戶,已在2月12日起再次寄發設籍輔導通知書,提醒屋主要在3月24日前辦理戶籍登記。
陳怡君說明,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持有一戶房屋,且房屋現值低於基隆市114年度標準(120萬200元),則可適用更優惠的1%房屋稅率。因此,屋主應確保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的戶籍登記於該自住房屋內,以享受相關稅務優惠。
此外,陳怡君也提醒,「直系親屬」包含父母、祖父母、子女、養子女、孫子女等,也可遷入戶籍享有優惠,但兄弟姊妹因屬旁系親屬,則不符合資格。若有遷戶籍需求,可攜帶相關證件至戶政機關辦理,建議事先向戶政事務所確認申辦文件,以免影響權益。若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基隆市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303至317,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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