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出租人可享多項優惠。(高雄市都發局提供)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高雄市都發局統計至去年底,中央300億租金補貼及市府增額租金補貼共核定約9萬餘戶,今年元旦起持續開辦住宅補貼;高市都發局鼓勵房東、將持有的房屋加入租賃市場成為公益出租人,可享多項優惠措施。
高市都發局說明公益出租人資格。(高雄市都發局提供)
都發局長吳文彥說明,公益出租人認定以合法房屋出租予租金補貼核定戶,且租賃契約書出租人即為房屋所有權人並記明身分證字號,將享有政府提供房屋稅比照自住住家用優惠稅率1.2%,地價稅比照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同時提供每屋每月最高1.5萬元綜合所得稅免稅額。
都發局強調,各縣市政府於租金補貼申請案審查完畢後,皆會主動提供公益出租人名冊等資料予國稅及地方稅稽徵機關,房東無須再額外提出申請;且住宅法部分條文業已修正,增訂租金補貼資訊不得做為追溯綜合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等稅捐查核的依據,消弭房東對稅務機關查稅的疑慮。
為鼓勵房東將持有房屋加入租賃市場,讓房屋能做最有效利用,且房東放下擔憂,共同加入公益出租人行列,歡迎有意願參與社會公益的房東及有租金補貼需求的民眾可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獲得更多即時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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