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宣布,考量醫療與民生物價相關程度高,醫院、診所擬全部改為凍漲。醫院病房示意圖。(記者廖家寧攝)
〔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針對10月電價調整方案,經濟部今天表示,已依據個案特殊情況,請台電另行調整,針對菸草製造業恢復應有漲幅,也就是調漲14%,另醫院診所、餐食及外燴及團膳承包業等業別給予「凍漲」,並考量花蓮地區旅宿業震災後仍未恢復,且又遇風災等因素,相關調整會送請審議會委員書面確認後在本月16日實施。
經濟部強調,菸草製造業(行業統計分類100)雖符合用電及產值衰退的標準,但考量國家政策與公共利益,避免鼓勵國人吸菸、違反國家衛生健康政策,因此菸草製造業(100)擬將不予凍漲電費,比照一般產業用電用戶調漲14%。
此外,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批發業(454)、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零售業(472)兩類用戶,也將當中專售菸草的用戶分類出來,不予凍漲,調漲14%。
至於醫院(861)及診所(862)的部分,考量到醫療與民生物價相關性較高,也擬全部改為凍漲。
經濟部說明,事實上原來的75%的診所用戶,本就使用小商家的計費方式,在本次電價調整時,已經是凍漲不受影響,至於25%較大型的診所,共1256戶,考量同一產業類型應以同一標準,此次也建議審議會,醫院診所都改為凍漲,後續則比照社福、學校、農漁用電,再行與主管機關協調後續預算編列議題。
經濟部表示,考量民生物價影響,針對餐廳、攤販等用戶,原採用小商家方式計費者本就凍漲,另有較大型的餐廳,分類在餐食業(561)及外燴及團膳承包業(562),因其與民生物價相關性較高,擬自調漲14%改為凍漲。
至於至於花蓮地區的旅宿業,由於震災後又遇颱風影響,將參考0403地震的災後電費優惠,不予調漲。
經濟部強調,相關調整方案,已與電價費率審議會委員口頭報告,後續將採取書面方式確認,並將相關資訊列入會議資料及記錄作為正式補充。
此外,本次調整產業電價,並非所有產業用戶都是依照行業統計分類調整。大部份小型產業用戶都是使用小商家(電費單電價種類一欄印有「表燈」者)的計費方式,本次均凍漲不在調整的行列中,例如民宿業,多數均屬小商家計費方式,此次亦不調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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