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表示,虛擬資產平台業者採登計制明年上路,若9月仍未完成登記,最重可罰處2年以下徒刑。(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虛擬資產(虛擬貨幣)業者注意!金管會1日預告相關辦法,已完成洗錢防制法之法遵聲明的26家虛擬資產平台業者,必須明年3月31日前向金管會申請辦理登記,並於明年9月30日前完成登記;若逾期無法完成登記,根據「洗錢防制法」第六條之規定,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金管會證期局表示,基於洗錢防制目的的管理,洗錢防制法已於今年7月31日修正公布,增訂「虛擬資產業者之洗錢防制登記制度,並授權金管會訂定洗錢防制登記的申請條件、程序、撤銷或廢止登記、虛擬資產上下架之審查機制、防止不公正交易機制、自有資產與客戶資產分離保管方式、資訊系統與安全、錢包管理機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指出,金管會目前已研定「VASP登記辦法」草案,另外,配合修正「VASP洗防辦法),將於近期辦理法規預告,並徵求各方意見。
黃厚銘表示,考量VASP登記制度生效後,現行法遵聲明制度將同步廢止,不論業者是否已完成法遵聲明,均應依VASP登記辦法規定辦理登記;金管會提醒,欲從事虛擬資產服務之業者,宜審酌是否俟登記制生效後再行送件,避免造成其短時間內須依不同規定重新申請之困擾。
證期局指出,金管會是奉行政院指定擔任「具金融投資或支付性質」虛擬資產之主管機關,即開始參考國際趨勢,以洗錢防制為基礎,採漸進強化業者管理及消費者保護策略逐步納管。
有關VASP相關事項之管理,金管會採取漸進納管方式,共分為四大階段。其中,第3階段是洗錢防制法增訂VASP「登記制」、明確VASP定義及對非法業者課以刑事責任等以加強管理,並研議於子法中採差異化管理。
至於第4階段是推動虛擬資產管理專法立法,以有效納管市場行為,同時促進金融科技及VASP產業健全發展。在時程上,金管會已於今年1月委外研究團隊對於VASP管理專法進行研究,該研究將蒐集分析歐盟、日本、韓國、香港、英國、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及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IOSCO)等規範或建議,制定虛擬資產專法時須掌握的監理重點。
專法研究重點,例如:業者的許可條件、消費者保護、資本額要求、資產保管、市場交易行為規範及業務發展等。
金管會表示,委外研究團隊預計於今年12月底前研提虛擬資管專法的條文草案,後續辦理法規預告並舉辦公聽會,再依外界意見調整修正,預計2025年6月前,將專法草案報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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