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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稅務局:明年3/24前設籍才可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2024/09/28 16:14

彰化縣政府最近公布《彰化縣房屋稅徵收稅率自治條例》修正案,主要針對住家用房屋的稅率進行調整。(記者張聰秋攝)彰化縣政府最近公布《彰化縣房屋稅徵收稅率自治條例》修正案,主要針對住家用房屋的稅率進行調整。(記者張聰秋攝)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彰化縣政府最近公布《彰化縣房屋稅徵收稅率自治條例》修正案,主要針對住家用房屋的稅率進行調整,此次修法配合今年1月3日中央修正的《房屋稅條例》,依據房屋持有戶數實施差別稅率,旨在促進房屋有效利用,並針對自住與非自住的情況,以及建商待銷售餘屋分別設計不同的稅率級距。

根據修正內容,自住型房屋的稅率調整為1.2%,但對於全國僅持有一戶自住房屋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適用優惠稅率1%。針對供承租的房屋,若申報租賃所得達到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或繼承取得共有房屋,且持有四戶以內者,適用1.5%的稅率;持有五至六戶者,稅率為2%;持有七戶以上者,稅率為2.4%。

至於非承租用、單純持有多戶房屋者,稅負依戶數增加:全國總持有應稅房屋一戶者,適用2.6%的稅率;持有二至四戶者,每戶稅率為3.2%;持有五至六戶者,每戶稅率為3.8%;若持有七戶以上,每戶稅率最高可達4.8%。

針對建商持有的待銷售房屋,稅率也有所調整。建商持有的待銷售住家用房屋,將依持有年限課徵不同稅率:起課房屋稅一年內,課徵2%;超過一年不滿兩年者,稅率為2.4%;超過兩年不滿四年者,稅率為3.6%;超過四年不滿五年者,稅率為4.2%;若超過五年仍未售出,則稅率將達到4.8%。

另外,非住家用房屋,如商業用途、私人醫療機構及其他營業使用,則維持3%的房屋稅稅率。此次修法已於今年7月1日生效,適用於明年5月開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根據規定,若民眾想享有自住優惠稅率,一定要在明年3月22日前設籍,截止日遇上週六順延到3月24日止,務必在3月24日前完成,逾期稅率只能用一般非承租用稅率,2.6%至最高4.8%,稅金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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