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保潛逃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因炒股,昨被重判16年定讞;同案被告朱的女密友林桂馨也被判刑10年確定,隨即遭警方帶走。(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棄保潛逃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9年前掌握中信金控確定將併購台壽保的內線消息,大量買入、賣出台壽保股票,獲利破1億元,又以相對成交方式操縱、拉抬龍邦國際股票。最高法院昨維持二審見解,依內線交易等罪對朱重判16年、沒收1.8億餘元不法所得定讞,共犯兼女密友林桂馨10年確定,同時對林啟動防逃機制,林隨即遭警方帶走。
同案被告中信金前前副董事長辜仲諒、中信金財務長張明田,則被控於2004年至2007年間掏空中信金資產3億美元(約新台幣95億元),並在中信人壽併購台灣人壽保險案中,涉利益輸送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9.9億元。但一、二審均判辜、張無罪,最高法院同日駁回檢方上訴確定。
中信金前副董事長辜仲諒被控掏空中信金無罪確定。(資料照)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已裁撤)起訴指,中信金控前董事長辜濓松(已故,獲不起訴)、前副董辜仲諒父子、辜仲諒前妹婿陳俊哲等人,在2004年到2007年間,以旗下的中信資產公司投資不良債權名義,將中信金資產層層轉匯到辜家父子等人投資的境外公司、或陳俊哲等人名下帳戶共13次,侵吞中信資產約3億美元。
特偵組還控辜仲諒為確保中信金併購台壽保,安排中信人壽放款給朱國榮,待金管會核准併購,由中信人壽以少見的15億6755萬,買下國寶集團的亞洲廣場二樓房屋擔保品,讓國寶獲利9.9億元,造成中信人壽1億多元損失。此外,朱國榮另涉內線交易買賣台壽保股票、炒作龍邦國際股票獲取不法利益。
一審台北地院認定掏空案由辜濂松、陳俊哲主導,然辜濂松已故、陳俊哲滯美未歸,也無證據顯示辜仲諒、張明田知情,且辜仲諒在台壽保併購案中,雖調降授信利率「讓利」給朱國榮貸款9.9億元,但中信報酬率達3.2%,並未受到損失,放款條件也符合行情,合乎常規交易,決定判辜仲諒、張明田均無罪。
但朱國榮得知中信壽確定將併購台壽保的內線消息後,大量買入、賣出台壽保股票,獲利1億5707萬元,又以相對成交方式,與林桂馨操縱、拉抬龍邦股票,一審決定對朱判刑12年4月、對林判刑3年8月;案經上訴,二審仍認辜仲諒、張明田均無罪,對朱國榮加重改判至16年徒刑、林桂馨10年,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並對林啟動防逃機制,林隨即遭警方帶走。
林桂馨另案被控受朱國榮指示,於2018年2至4月,利用人頭戶以相對成交等方式炒作松崗股價,從每股28.5元炒到最高53元,獲利1.2億元。北院審結認定不法所得為4700萬元,今依高買證券罪對林刑4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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