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新聞有價,國科會在近日報告中特別提出「資料探勘合理使用」模式,探討AI引發的新聞著作權爭議。(路透)
〔記者徐子苓/台北報導〕大型數位平台被控與新聞媒體不公平競爭,國外已相繼立法要求平台業者付費,但台灣卻遲遲沒有結果。政院近期可能會重啟相關討論,相關部會開始動起來,除了數發部有意提出全新解方外,國科會也在近日報告中特別提出「資料探勘合理使用」模式,探討AI(人工智慧)引發的新聞著作權爭議。
立委范雲先前質詢時肯定,國科會打造的「台版生成式AI」TAIDE,使用中央社、ETtoday等媒體資料訓練,有向媒體取得授權,是很好的示範;而針對AI基本法與新聞議價法制如何整合、新聞內容訓練生成式AI是否納入管理,她要求國科會送交書面報告。
「新聞有價」議題涉及不同部會權責,在行政院設有跨部會工作小組,包含數發部、文化部、通傳會(NCC)、國科會。據了解,在看到澳洲、加拿大通過相關法律引發的負面效應後(例如Meta中止加拿大用戶瀏覽新聞內容),數發部有意提出全新解決方案,且政院近期可能就會重啟新聞有價的討論。
在近日出爐的報告中,國科會指出,美國新聞媒體聯盟指控生成式AI未經授權或補償,大量將新聞內容用來進行訓練,已對新聞產業造成嚴重損害;OpenAI也分別與美聯社、英國金融時報等媒體簽署協議,授權利用他們的新聞內容訓練AI模型,顯示AI引發了侵害新聞內容著作權的爭議。
國科會坦言,有關國內新聞產業與大型數位平台的議題,除了思考媒體議價問題外,也可思考AI廣泛運用後,衍生出新聞資料探勘與應用等授權問題,行政院跨部會協調小組已指示文化部、NCC盤點可運用的政策工具,與數位發展部共同協助媒體產業與平台業者溝通。
國科會表示,目前國際上相關法制,主要區分為「著作鄰接權」、「議價協商」、「資料探勘合理使用」等模式。而對於目前台灣討論最熱烈的議價模式,國科會擔憂,若採取強制議價,本地小型新聞事業不容易和平台達成協議,恐有影響新聞多元性的疑慮,而且平台方也可能終止相關新聞使用。
針對「資料探勘合理使用規定」,國科會引用英國、日本、美國案例指出,目前AI公司使用新聞資料訓練是否有合理使用空間,尚未有結論。
但國科會提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去年召開相關諮詢會議,會議結論認為,若將他人資料用來訓練AI程式,可能會涉及「重製」他人著作,原則上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或授權;但是否構成合理使用,須視具體個案判斷,國際間對這個議題仍有爭議,且已有多起國際訴訟進行中,還未有結果。
國科會強調,「新聞有價」是行政、立法部門的共識,未必只有媒體議價法的處理方式,也有著作鄰接權和資料探勘合理使用等模式,但在AI發展快速變動下,國科會會再審慎評估,並持續關注國內外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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