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發部預告「一定規模之網路廣告平台計算基準」草案。(記者徐子苓攝)
〔記者徐子苓/台北報導〕數發部昨預告「一定規模之網路廣告平台計算基準」草案,符合2大條件:有刊登詐騙廣告的風險、我國每月獨立訪客數超過人口5%(約117萬人),即適用打詐專法納管的網路廣告平台,必須負擔防詐義務。經過7天的預告期後,數發部會蒐集意見,預計9月底上路實施,未來也會公告業者名單,預料Google、Meta、LINE都會入列。
俗稱「打詐專法」的《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7月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法案規定「一定規模」的網路廣告平台業者,需「類落地」在台指定法律代表,並配合主管機關停止播送詐騙廣告。違反規定情節重大者,最高可處1億元以下罰鍰。
打詐專法通過後,包含內政部、數發部等相關部會,開始緊鑼密鼓訂定子法,希望在年底前完成子法工作。而數發部首先處理的是訂定標準,以盤點哪些廣告平台適用,「一定規模之網路廣告平台計算基準」就是其中一個子法。
根據該草案,數發部參考英國《線上安全法(Online Safety Act)》,明定適用於打詐專法的網路廣告平台,必須符合2大條件:第1,平台有被利用於刊登詐騙廣告的風險,第2,我國使用者占比,以平台上我國每月獨立訪客數大於我國人口總數的5%。根據數發部統計,目前有超過100家業者符合5%的條件。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網路「廣告」平台有被納管的可能性,若網站頁面沒有廣告版位供他人委託刊播並收取對價,就不適用。因此,非營利性質的網路論壇PTT,預料將不會受到打詐專法納管。
如何評估平台被刊登詐騙廣告的風險?數發部表示,將參考國內可信的官方資料,例如: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通報的高風險業者、網路廣告平台業者刊登違法投資廣告的統計資料等公告,並會視情況邀請專家學者共同判斷。
至於為何訂定5%的門檻?數發部指出,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 Act)》和英國《線上安全法》大型線上服務的門檻,都以該地區使用者超過人口總數的10%為基準,但考量我國市場與人口規模相對於歐盟、英國較小,因此以5%的標準計算。
據了解,目前同時符合2條件的平台包含Google、LINE、Meta三大平台,而Dcard、TikTok、蝦皮符合用戶數超過人口5%的門檻,但是否被納入,仍要數發部和專家學者研判。數發部官員強調,希望能夠藉此打擊詐騙廣告,但也不希望扼殺數位經濟的新創產業,因此會盡力從中求取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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