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今年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及建物即日起列冊管理,其中單筆價值最高的土地位於機場捷運新莊副都心站附近,總價值高達15.5億元。(記者賴筱桐攝)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今年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及建物,從8月起列冊管理,統計被繼承人共有2127人、土地1萬1384筆、建物632棟,以公告現值估算,總價值超過203.24億元;其中單筆價值最高的土地位於機場捷運新莊副都心站附近,價值高達15.5億元。
地政局地籍科科長王珮榕指出,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從繼承開始日起超過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未申請,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期間仍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超過15年未辦理所有權移轉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10年,如果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
未繼承登記土地若以單筆價值來看,共有7筆超過億元,其中最高價的位於新莊副都心,為面積約1178坪、價值15.5億元的商業區土地,鄰近機場捷運新莊副都心站。
王珮榕表示,通常未辦繼承登記的原因可能是財產龐大,繼承人尚未協議完成,或是有產權爭議,有些人還在等待國稅局申報遺產稅,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繼承登記,核稅期間屬於不可歸責繼承人,此部分可以扣除,不列入開罰的時間,地政機關一定會善盡通知責任,包括被繼承人死亡後、列冊管理前、移請國有財產署標售前這3個階段,都會寄發掛號信件通知其中的繼承人。
她強調,若因繼承人人數眾多難以會同或協議辦理繼承登記,可由其中1人以上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避免不動產列冊管理期滿被標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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