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製電動車產能過剩,傾銷歐洲市場。圖為中國電動車堆放歐洲港口。(法新社)
〔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我國法規僅不允許中國整車及車輛底盤進口,但未對中國汽車零組件進行管制,近期就有國內業者鑽漏洞,自中國進口整車零組件來台組裝,比例高達95%。為防堵不公平競爭、嚴重影響國內零組件業者生計,經濟部已協調財政部、交通部與環境部研擬國產車新制做法,新制將在8月1日正式實施。
經濟部表示,為使我國車廠與零組件保有競爭力,同時因應國際局勢發展變化,使業者可以兼顧營業生計以及員工就業,經濟部已協調財政部、交通部與環境部研擬國產車新制做法,本月26日在台灣區車輛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拜會經濟部時,向業者說明政府後續規劃,並在今天邀集各車廠說明新制實施作法。
新制做法上,針對國內業者如選擇要引進的車款,包括陸資與國際品牌合資者、中資併購的國際品牌者、國際品牌在中國大陸廠生產者及中國大陸品牌者均納入管理機制內。
經濟部產發署說明,車廠須配合提出在地化供應鏈合作價值比率承諾,且須逐年提高,上市第一年15%,上市第二年25%,上市第三年35%;對於新制上路前已上市車款和即將上市車款,亦將要求在地化供應鏈合作價值比率。
為使業者確實落實承諾,政府相關單位已經研擬相關配套進行管理。產發署說明,業者如果擬自申請中國樣車進口與專業人士來台,或是擬進口中國製造且供小客車或小客貨兩用車使用的馬達、轉向裝置、車軸、車架等四項產品及相關車款,在申請或換發車輛領牌相關審驗前,需先向產發署提出在地化供應鏈合作價值比率承諾書並取得產發署同意文件後,才可以進行申請,相關措施將在8月1日正式實施。
目前國際情勢上,中國以低價車輛傾銷各國,已引起國際關切,歐盟執行委員會調查中國車輛產業挾帶政府補助,導致產業不公平競爭,歐盟已在今年6月宣布對中國電動車課徵反補貼稅,以反制中國的侵害。
另美國於去年推出通膨削減法,推動電動車本地生產,並於今年5月宣布提高中國電動車進口關稅至100%,此外,日本、韓國及土耳其等國面對中國車輛亦皆推出若干因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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