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5年清理無人繼承遺產43.7億 國產署籲親屬加速承認繼承

2024/07/29 16:57

財政部國產署表示,近5年清理無人承認繼承遺產案件結案1231案,賸餘遺產收歸國有總值逾43億元。(記者鄭琪芳攝)財政部國產署表示,近5年清理無人承認繼承遺產案件結案1231案,賸餘遺產收歸國有總值逾43億元。(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受少子化、高齡化影響,財政部國產署表示,自2019至2023年,近5年清理無人承認繼承遺產案件結案1231案,平均每年清理結案246案,賸餘遺產收歸國有總值達43億7129萬元,其中2021年就高達23億餘元。國產署呼籲,繼承人若要承認繼承,務必於法院公告催告期限屆滿前向國產署提出,否則被繼承人賸餘遺產將依法收歸國有。

國產署說明,根據「家事事件法」第136條第3項規定,法院選任的遺產管理人,除自然人外,也可選任公務機關。實務上,法院為維護公益及國庫有期待利益,而指定國產署為遺產管理人;但因遺產管理各項作業繁瑣,且多面臨「被繼承人遺債大於遺產,涉有訴訟爭執」、「被繼承人債權債務法律關係複雜,清理困難」及「承辦人力不足」等問題,致辦理時程長,並須另行委任律師處理法律專業或訴訟事務。

國產署表示,此類無人承認繼承案件主要是因繼承人拋棄繼承或被繼承人無子女、親人繼承遺產情形,究其原因,與社會經濟型態改變或我國邁入高齡化或少子化社會結構所致。

根據統計,歷年來國產署擔任遺產管理人案件已達8934件,截至2024年6月,代管中遺產案件仍有1718件。為加速清理代管遺產未結案件,國產署2018年訂定4年清理計畫,2022年8月底屆期後,續訂定年度清理計畫。近5年清理結案1231案,平均每年清理結案246案,賸餘遺產收歸國有總值達43億7129萬元。

國產署呼籲,根據「民法」第1185條規定,第1178條所定期限屆滿,無繼承人承認繼承時,其遺產於清償債權、交付遺贈物後,如有賸餘歸屬國庫。因此,國產署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案件,繼承人如擬承認繼承,務必於法院公告催告所定期限屆滿前向該署承認繼承,否則被繼承人賸餘遺產將依法收歸國有。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