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亞董事長戴呈易(左起),台亞董事長李國光,律師陳昭龍。(記者方韋傑攝)
〔記者方韋傑/台北報導〕台亞半導體(2340)攜手旗下星亞視覺(7753)今召開記者會,為盡快恢復步向資本市場的道路,營運團隊預計本月30日召開股東會改選董事與監察人,8月向主管機關送件,最快9月初繼續以每股45元價格登錄興櫃。
台亞董事長李國光表示,星亞原獲准於6月25日以每股45元參考價登錄興櫃交易,但因公司章程修正,刪除監察人與過渡條款規定,有直接適用證券交易法以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法律適用的疑義,因此,科管局於登記章程時解任星亞全體監察人,在欠缺監察人的情況下,又不能符合公開發行、登錄興櫃的要件,星亞與主管機關討論後,依規定先行申請廢止登錄興櫃,櫃買中心因此在6月24日掛牌前夕公告取消星亞登錄興櫃。
台亞與星亞為釐清法律疑義,委任律師陳昭龍研究相關法規,陳指出,整件事情起因於法律銜接的空窗期,未於章程載明過渡條款,星亞於6月17日接獲櫃買中心核准公開發行,已具備公開發行資格,同日向科管局申請辨理變更公司章程,以因應登錄興櫃後選任獨立董事的規定。
陳昭龍說,星亞公司後來在6月21日收到科管局變更修正章程登記的核准通知,卻發現核准公文上認為「現行星亞修正章程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因此將全體監察人解任之登記」,但監察人是櫃買中心公開發行公司的生效要件,整件事情變成「有監察人才能辦理公發登錄興櫃,而登錄興櫃又需要修正章程取消監察人」的「雞生蛋、蛋生雞」循環事件。
針對全體監察人解任的突發狀況,台亞攜手星亞已與各主管機關溝通協調,獲得科管局及櫃買中心主管機關指導,既然6月17日尚未登錄興櫃,就不能適用《證券交易法》由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的規定,因此,部分星亞的章程與法律不合,星亞因此向科管局申請撤銷變更登記,今日獲得同意,櫃買中心則認為星亞應召開股東臨時會,再次修正公司章程及選任監察人,以符合申請公開發行登錄興櫃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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