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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暘七股案延燒 經部下重話:釐清疑慮前1塊錢都不會給

2024/07/01 19:53

針對力暘七股光電案,經濟部強調,在司法判決確認合法前,一塊錢都不會給。(資料照)針對力暘七股光電案,經濟部強調,在司法判決確認合法前,一塊錢都不會給。(資料照)

〔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針對力暘集團七股光電案件程序是否合法,經濟部能源署今表示,力暘七股案場皆未取得電業執照,也就都沒有售電收入,「目前一塊錢都沒拿到」,經濟部也已發函給台電,在司法判決確認合法前,不得支付其任何購電費用。

經濟部說明,光電案場合法申設後,竣工查驗完成才能取得設備登記或電業執照,力暘集團七股相關的光電案場均尚未取得電業執照,因此業者「目前一塊錢都沒拿到」,在司法判決確認合法並取得電業執照前,台電不得支付其任何購電費用。

能源署說明,目前已函請台南市政府,請求合作釐清南市府在審理力暘集團七股光電案件用地變更時,該興辦事業審查過程是否有起訴書所說的偽造問題,也已請南市府確認興辦事業審查時,程序及申請文件的法律正確性及妥適性,後續將視南市府清查及司法判決情況,對已通過案件作必要處分。

能源署強調,業者申請各項許可,其檢附文件必須如實填報,若使用假造、偽造申請文件,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此一違法行為本應負起法律責任,公務機關絕不包庇。

經濟部重申,業者在光電案場的申設程序若有不法,將絕對追究其法律責任,並將撤銷籌設許可、工作許可證或電業執照,絕不寬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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