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中商銀董事長王貴鋒。(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檢調偵辦前台中商銀董事長王貴鋒涉嫌以租購勞斯萊斯等豪車,還租私人飛機、租豪宅當招待所、違背常規贊助廣告費等四大手法,總共導致台中商銀及台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受損11億1827萬餘元。
檢方調查,王貴鋒的第一種犯罪手法是,他被控在擔任台中銀行子公司即台中銀保經公司負責人期間,先將董事長核決權限提高至1億元,並從2014年起,以這兩公司租公務車名義,租購價值約3000萬元的勞斯萊斯幻影、約3000萬元的全球限量「99台」奧斯頓·馬丁「Zagato」超跑、及上千萬元的邁巴赫S600、賓利MULSANNE及賓士AMG G63等豪車供自己享受或載親友,且在期滿後竟未將車輛過戶至公司名下,致兩公司受損2億5540萬。
檢方調查,第二種手法是,2016年間,王貴鋒被控明知台中銀並無長租公務飛機必要,縱使有員工出國洽公需求,搭乘商務艙比長租公務飛機節省約7至8成費用,或包機亦比長租飛機成本划算,因王貴鋒想擁有私人飛機,又不願自己出資,因此向周哲男經營的相關公司,承租龐巴迪Bombardier Challenger 350型飛機,不僅須按月支出350萬元至800萬元不等基本運行費,每次飛行要再支出使用費。
檢方調查,兩公司因此支出33趟費用,每趟96萬元至960萬元間不等,其中25趟是非必要公務行程支出,例如:2018年暑假,報台中銀930萬元費用,王貴鋒夫妻去美加帶2位未成年子女旅遊後回國等;王貴鋒此部份行為致公司受損受損4億1578萬元。
第三種手法是,王貴鋒熱愛雪茄,為擁有高級隱密空間與同好一同抽雪茄、打牌聚會,並彰顯個人財富地位,遂向周男租用位於台北市中山區1樓豪宅,作為招待所,再以公報私帳方式予以裝潢,再按月向酒水公司租用酒水服務,供己或親友享用,致公司受損7686萬元損害;最後一種手法是,王貴鋒還違背常規贊助周男經營的行銷公司舉辦卡丁車等賽事廣告費,致兩公司支出廣告費用共3億6780萬元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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