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泰金大股東擬派全家董事,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表示,「產金分離原則」是一種概念,並不是法律規定。(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國泰金大股東「萬寶開發」對全家便利商店持股19%,擬在今年改選時,派任董事會進駐,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質疑是否有違「產金分離」?金管會今天提出兩點回應,第一、持股者是萬寶開發,產金分離約束對象是金融機構,第二、席次並沒有過半,因此,初步認為沒有違反產金分離。
6月21日全家將召開股東會進行改選,董事席次從原本13增至15席,其中,董事10名及獨立董事5名;全家持股第二大股東萬寶開發,擬將取得派任2至3席董事。
不過,郭國文對此提出兩大質疑,首先是萬寶當初取得全家股權時,曾表達這是「純粹財務投資,不會派董事」,如果要派董事,將與金管會溝通,如今,卻又轉向要派任董事,由於萬寶開發也是國泰金的大股東,是否有違反「產金分離」原則。
第二個質疑是,全家ATM自動櫃員機一共有3家銀行為合作對象,包括:國泰世華銀行、台新銀行及玉山銀行,若派代表到全家擔任董事,是否進而讓國泰ATM擴張,影響其他兩家銀行權益?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天赴立法院財委會備詢,對於郭國文提出的詢問,他表示,「產金分離原則」是一種概念,並不是法律規定,落實在銀行法與金控法上,第一是金融機構負責人不得兼任非金融機構負責人,第二是金融機構投資非金融事業,股權不能超過一定程度。
銀行局局長莊琇媛補充,「萬寶是國泰金的大股東,但它不是我們納管的非金融機構」,去年萬寶開發要買近20%的全家股權,當時就有跟銀行局進行說明,強調國泰金的大股東投資全家,這屬於大股東的行為,而非國泰金。
莊琇媛表示,萬寶已經跟金管會說要派董事到全家,主要是它們持股達19%,基於保護投資權益,認為有必要派董事;預計只派2至3席董事,以全家董事總席次來看,並沒有過半,目前沒有產金分離的疑慮。
至於是否因為董事派任,而影響未來業務關係?莊琇媛回應,未來若全家與國泰銀行有任何業務面合作,都要回歸到利害關係人交易規範,包括:金控法及銀行法均有相關規定,像是與利害關係人授信的條件,不能優於同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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