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投信與網紅4大自律重點將出爐 9月底完成補正

2024/04/30 18:50

為保障投資人權益,金管會督導投信顧公會,研議強化投信及基金銷售機構管理網紅廣告行為的「自律規範」。(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 ETF商品熱潮不減!根據金管會最新公布統計,今年三月底投資於國內有價證券之ETF(台股ETF)共計50檔,規模達1兆8,715億元;為保障投資人權益,金管會積極督導投信顧公會,研議強化投信及基金銷售機構管理網紅廣告行為的「自律規範」,內容有四大重點,預計六月底出爐適用,並給予三個月補正期。也就是說,九月底前,業者必須依新措施補正。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表示,截至今年3月底,我國投信ETF市場規模已達新臺幣4兆7381億元,占整體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規模7兆7575億元之61.08%,且相較去年3月底ETF市場規模2兆6845億元,增加2兆536億元,增長幅度達76.5%。

若以台股ETF來看,今年3月底共計50檔,規模達1兆8715億元,占整體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規模7兆7575億元之24.13%,已成為我國投資人之主要理財商品之一。

黃厚銘表示,除了適時由投資教育宣導、強化配息資訊揭露、參考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IOSCO)國際監理趨勢等不同層面採行相關管理措施外,並朝「強化資訊揭露」、「廣告行銷」及「市場風險控管」三方向,協同投信投顧公會、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持續精進ETF相關監理措施。

其中,在第一方向的「強化資訊揭露」,為促進投信業者自律與健全產業發展,投信投顧公會經蒐集業者意見,研議強化投信及基金銷售機構管理網紅廣告行為的自律規範,並將於近期發布,增訂規範四大重點。

第1是業者與網紅合作,應於內部控制制度明定「事前」、「事中」、「事後」管理機制;第2、業者應與合作網紅簽訂契約明訂雙方權利義務。第3是業者應定期檢視合作網紅從事廣告行為確保符合規定,投信投顧公會定期抽查業者遵循情形;第4是為了讓使業者有充分時間因應新措施,業者就已合作網紅如有不符合規定者,應於3個月內補正。 

另外,金管會表示,考量投資人對高息相關名稱之ETF有所期待,為提醒投資人商品特性及相關風險,爰規劃於該等基金名稱後加註「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等相關提醒警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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