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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房屋稅開徵 苗縣調整標準7.7萬戶免稅

2024/04/15 11:21

房屋稅將於5月1日起開徵,苗栗縣政府公告,113年起開徵的房屋稅,私有住家用房屋現值免徵標準調整為10萬6000元。(記者彭健禮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房屋稅將於5月1日起開徵,苗栗縣政府公告,113年起開徵的房屋稅,私有住家用房屋現值免徵標準調整為10萬6000元。縣府稅務局表示,調高免徵標準主要因應通貨膨脹,藉此照顧經濟弱勢家庭戶,新增免稅戶有1490戶,減收稅額168萬8000元;全縣免徵稅戶來到7萬7199戶,共減收稅額2658萬8000元。

縣府去年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為減輕民眾住家用房屋稅負擔,私有住家用房屋現值免徵標準由原10萬5000元,調整為10萬6000元,並於4月1日公告,自113年期起開徵之房屋稅,其房屋課稅現值在10萬6000元以下者,均免徵房屋稅。

稅務局統計,私有住家用房屋現值免徵標準調整為10萬6000元後,新增1490戶免徵稅戶,減收稅額168萬8000元。全縣免徵稅戶來到7萬7199戶,共減收稅額2658萬8000元。稅務局將另寄送「免徵房屋稅通知書」予首次符合免徵標準房屋之納稅義務人。

稅務局長黃國樑表示,調整免徵標準主要因應通貨膨脹,雖致使縣內房屋稅減收2000多萬元,但免徵標準以下多為經濟弱勢家庭戶,透過調高免徵標準,能照顧到這些族群。而且縣內建案不斷推陳出新,稅務局預估113年期房屋稅,全縣仍有16億6000多萬元的稅收水準。

不過,稅務局仍提醒民眾,雖113年期私有住家用房屋現值免徵標準調整為10萬6000元,但若有出租供營業或非住家非營業用,依規定仍應按其實際使用面積課徵房屋稅。如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民眾應主動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以維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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