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明台產提醒:地震險「房東」才能申請理賠

2024/04/09 17:50

明台產探視花蓮6受災戶,給予臨時住宿費20萬元理賠款。(業者提供)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0403花蓮強震,造成全台多處建物及民宅坍塌,明台產險於花蓮共6戶受災戶投保「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該公司代表已前往災區探視保戶,並給予臨時住宿費20萬元理賠款,因災後地震險詢問度大增,明台產險也提醒民眾,地震險的理賠、投保限制。

明台產險探視花蓮6受災戶

產險業者指出,基本地震險屬於「住宅火險」的強制附加條款,住宅火險房東、房客均可投保,但住宅地震險僅理賠房屋所有權人,也就是屋主,且住宅地震基本險的理賠條件及金額,為「房屋全倒或半倒且已不適合再居住」,定額理賠150萬元。

明台產險指出,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的理賠標準有2類,第1為政府機關命令、通知或逕予拆除的建物,第2是經合格評估人員評定、建築師公會或結構、土木、大地技師公會鑑定為「不堪居住」必須拆除,或修復費用為危險事故發生時重置成本的50%以上,即可申請理賠。

如果民眾的房屋沒有全倒,但受損嚴重,保戶可以提出申請,產險公司將安排合格人員勘查是否達理賠標準。如果投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房屋結構達到不能居住標準時,最高可以獲得住宅建築物150萬元及臨時住宿費20萬元的理賠金。

如果房子造價較高,150萬元的理賠不夠,建議可另行附加「超額地震險」。且因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的承保範圍僅限於「建築物」,裝潢及家具因地震造成的損失無法申請理賠,若想一同獲得保障,則可投保「擴大地震險」。

必須注意的是,地震險理賠申請是以房屋所有權人為被保險人,房東才能申請理賠,租屋房客無法通報出險申請理賠。

明台產險建議,民眾除了依自身需求,選擇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或是另依需求加保擴大地震險、超額地震險,特別必須在首次投保時,勾選「續保」約定,未來每年保單到期時,可續保自動扣款,才不會因忘了繳保費而中斷保障。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