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樹科技清算人張鴻欣登報要金車食品董事長李添財清償約3.16億元債務,金車表示,該支付命令已失去法律效力,呼籲愛樹公司切勿以失效的支付命令混淆視聽。(取自報紙廣告)
〔記者楊雅民/台北報導]愛樹科技清算人張鴻欣今日登報要金車食品董事長李添財清償約3.16億元債務,金車表示,該支付命令已失去法律效力,呼籲愛樹公司切勿以失效的支付命令混淆視聽。
張鴻欣今天刊登廣告指出,金車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李添財依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2325判決,台北地方法院已核發支付命令。廣告內文要求債務人金車(負責人李添財)應向債權人愛樹科技暨愛樹股東等即刻清償3億1553萬元。
金車食品表示,愛樹公司及其股東劉輝堂及周小萍等人對金車食品的借款債務,金車是依據臺灣高等法院 107 年度重上字第 890 號民事判決內容,合法強制執行愛樹3 億多元財產。
金車表示,愛樹廣告刊載內容所示支付命令,未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實體審查,與真正權利義務關係不符,金車已依法對該支付命令提出異議,故該支付命令已失去法律效力。
金車呼籲愛樹公司切勿以失效的支付命令混淆視聽,並盼盡速清償前述欠款或協商分期還款方案,若有涉及任何損害金車商譽的行為,公司將依法追究。
據了解,金車於民國88年間與劉輝堂為發展臭氧清淨設備事業,主要由金車出資,後劉輝堂又自行設立愛物科技,雙方引爆合作糾紛,至今已纏訟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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