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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老農農地蓋房舍給孫子當婚房遭檢舉 稅務局教一招省4倍稅金

2024/03/21 09:49

新竹老農農地未農用還蓋房舍要給孫子當婚房,遭檢舉後稅務局教一招省4倍稅金。圖為柯文哲位在新竹市的農地,與新聞事件當事人無關。(記者洪美秀攝)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位在新竹市的農地未農用且做停車場遭檢舉後,日前已在市府要求下恢復農用種芭樂,但竹市1名世代務農的陳老伯,為給孫子結婚有新房住,2年前在自家農地建了1間透天厝,並在四圍鋪設水泥以便通行及停車使用。結果遭檢舉,不久前收到112年地價稅補徵繳款書3000元,經向稅務局申請複查,稅務局以自用住宅用地進行變更,幫老農省了4倍稅金,每年只要繳600元地價稅。

稅務局表示,課徵田賦的土地不能有農業以外的其他用途,如果因農業使用需要興建農業設施或農舍,應依法取得容許使用同意書或使用執照;如果變更使用情形,例如興建鐵皮屋、鋪設水泥地、提供停車、庭園造景、步道或其他非關農業使用的設施等,就不符合農地農用的規定,應自變更使用的次年期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10‰~55‰)課徵地價稅。

但稅務局聽到陳老伯建房是為給孫子當新房用,立即做資料調閱,發現房子及土地都是陳老伯所有,孫子的戶籍也設在新房,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立即輔導陳老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從今年113年起只需繳納600元,省了4倍稅金。

陳老伯聽完稅務局詳細解說田賦的規定,瞭解農地的使用限制,加上申請自住可節省4倍的稅金,欣然同意撤回復查申請。

稅務局提醒,農業用地經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若是作自用住宅用地使用,且有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立戶籍,也没有出租、營業等情形,可在當年9月22日前向稅務局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至少可節省4倍的地價稅,逾期申請將自次年開始適用,以後如恢復作農業使用,也可申請恢復課徵田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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