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立委揭網紅收入多元 財政部:盡快推報稅指引

2024/03/07 15:47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今盤點網紅收入樣態及課稅問題,並敦促財政部在五月報稅季前儘速公布網紅「課稅指引問答」。(記者陳政宇攝)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網紅經濟風行,民進黨立委邱志偉今(7)日盤點網紅收入樣態及課稅問題,並敦促財政部在五月報稅季前儘速公布網紅「課稅指引問答」,同時要求簡化稅務規範並加強網紅稅務教育。對此,財政部賦稅署允諾,會盡快整理相關指引,協助釐清報稅規定。

報稅季將屆,邱志偉今召開「網紅收入樣態多 簡便稅制快上工」記者會表示,網紅小玉2017年曾出示明細,透露當年1至9月間共賺進342萬餘元,後遭國稅局追繳46萬餘元。此案凸顯我國稅制對於新興產業的疏漏,而國稅局當時在缺乏對於網紅產業生態的認識下,也僅能呼籲網紅誠實報稅,相關規範指引的缺乏,也讓眾多網紅無所適從。

邱志偉說,按我國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個人綜合所得有十大類,並各有其收入、成本及必要費用的計算方式。民眾比較知道的,除「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所得」外,另具規模的網紅,自行成立公司、工作室,加上符合營利事業門檻,還要申請稅籍登記並課徵營業稅,超過20萬元還要開立發票,每年依規定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

邱志偉認為,目前網紅的收入途徑日益多元化,若沒有成立公司、工作室,尤其是奈米網紅、微網紅、小型網紅(網路統計數字,擁有1千以上、30萬以下粉絲)不在少數,而收入類型的界定可能受個別契約關係和交易模式的影響。如何計算這些收入?如何繳納稅款?對稅務單位來說,現行法律如何應對,實務上如何徵稅,都成為一大挑戰。

另根據財政部委外研究報告,邱志偉認為,稅法後續的執行,仍需要財政部進一步細緻化,且其是否足以因應也有待觀察。值得一提的是,有關討論,目前僅限於財政部內部而已。

對此,與會的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倪麗心回應,網紅跟一般民眾一樣,有所得就要課稅,網紅大部分取得收入來源,包括薪資、代言費、推銷商品的佣金、或是網路販賣商品,達到一定金額以上,就要辦營業登記開發票,上述現行都有相關稅法及規定,不會因為叫「網紅」而有所不同。

倪麗心表示,網紅業別比較新,收入來源多該如何報稅,財政部會蒐集相關意見,後續將蒐集各界意見及參考委外研究報告,儘速研議訂定相關課稅指引,並請各地區國稅局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宣導,以利網紅及各界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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