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竊20奈米製程技術給紫光 南亞科前工程師判1年10個月

2024/03/04 11:08

原任南亞科的資深工程師李智存,被法院認定竊20奈米製程投中企,遭判1年10月定讞。
(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塑集團旗下DRAM廠南亞科前資深工程師李智存,被控為求順利到中國西安紫光公司任職、謀求高薪,8年前利用個人電腦螢幕截圖方式,複製南亞科最新製程技術20奈米晶圓製程。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認定李男犯「意圖在大陸地區使用,未經授權而重製營業祕密罪」,判刑1年10月定讞。

南亞科是全球DRAM(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重要製造商,然李男被查出,因覺得在公司待得不開心,雖然年薪已有150萬至200萬元,仍希望能有機會到中國相關產業求得更高的薪資。

接著李男在得知南亞科於2016年自美商美光公司引進20奈米晶圓製程技術後,利用參加線上訓練課程及假日的時間,在辦公室以個人電腦螢幕截圖方式,將20奈米晶圓製程文件複製列印並研讀熟記,並於2017年1月17日前往中國紫光公司面試,但未獲錄取。

後來南亞科在針對離職人員進行例行性影印紀錄稽查時,發現李男有異常大量的影印紀錄,細究後驚覺李男竟然曾將20奈米製程文件完整列印,決定向法務部桃園市調查處報案,檢方偵結將李男起訴。

法院審理時,李男坦承有以螢幕截圖方式,下載20奈米DRAM晶圓製程介紹投影片再列印,並接受紫光公司視訊面試或赴中國面試,但辯稱投影片內容並非營業秘密,會列印也只是為了自我充實。

然桃園地院一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二審均指,根據關證據可知,李智存擷取的文件,包括20奈米DRAM晶圓製程原理、數據、問題、技術、實現及重點等內容,都非一般從事DRAM晶圓製造的人可輕易知悉,且對產能及良率有重大影響並具有重大經濟價值,因此認李男擷取的資料是南亞科的營業秘密。

一、二審考量李男明知未經授權不得重製南亞科的營業祕密,卻為了轉職面試而重製具有重大經濟價值並攸關企業存續與否的先進製程技術,並審酌李男否認犯行,依法判刑1年10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