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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F規模破4兆大關 金管會祭6大強化監理措施

2024/02/29 20:41

ETF規模突破4兆元大關,為保障投資人權益,金管會公布六大強化監理措施(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根據統計,截至今年1月底我國ETF市場規模已達4兆179億元,1年大幅增加近1.55兆元,速度驚人;金管會今天也公布3大面向、6大強化監控措施,包括:加強ETF配息來自收益平準金之「資訊揭露」,增設流動量提供者與投信間的強化管理,否則可處3萬元罰鍰且連續處分。

金管會證期局主秘尚光琪表示,近年來,規模成長快速,已成為我國投資人之主要理財商品之一;金管會為保障投資人權益,持續注意國際監理實務及市場發展概況,以精進強化相關監理措施。

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2024年1月底,我國ETF市場規模已達4兆179億元,一舉突破4兆大關,且占整體境內基金規模6兆9746億元之57.61%;尤其,相較2023年1月底ETF市場規模2兆4728億元,一年就足足增加1兆5451億元,增長幅度達62.48%。

尚光琪指出,金管會參考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IOSCO)於2023年5月發布之「ETF健全實務」,將國際監理較佳實務納入我國監理制度之參考,已完成下列ETF精進措施之研議,並逐步施行。一共有3大面向、6大措施。

在「產品結構」面向,有2項措施,一為ETF即時預估淨值之強化管理措施,二為參與證券商及流動量提供者之強化管理措施。

證期局說明,新措施是ETF發行人採用外部服務提供者計算即時淨值時,應於內部控制制度中納入盡職調查及持續監督等事項,並於官網揭示委外計算之特定風險等相關警語,以提醒投資人注意。

至於ETF發行人與利害關係公司之參與證券商及流動量提供者所簽訂之相關契約,應經董事會重度決議,且當ETF僅有一家流動量提供者時,其不可為利害關係公司。

在「資訊揭露」面向,一是強化客製化及SmartBeta指數ETF之資訊揭露。二是加強ETF配息來自收益平準金之資訊揭露。

證期局指出,投信公司官網以清楚易懂方式說明指數編製規則,及於公開說明書中加強揭露客製化指數與傳統指數之差異及相關風險、SmartBeta指數可能相當比例持有市值較小公司等風險,並強化客製化指數審查及ETF產品審查。

加強揭露配息型ETF分配收益組成項目 (如股利、已實現資本利得、收益平準金等)之占比,並對使用收益平準金配息之ETF應於內部控制制度中,訂定收益分配原則。

在「流動性提供」面向,包括:第一、ETF流動量提供者強化管理措施,第二、強化防範及管控「折或溢價」過大之相關措施。

尚光琪指出,對於ETF未遵循應選定流動量提供者規範之情形,新增罰則,並給予業者及市場合理的解決時間,使ETF市場恢復原有功能運作。

至於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刻正共同規劃「ETF市場概況」大數據儀表板,將彙整ETF淨值、資產規模、折溢價等資料作為監理參考,以提升風險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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