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近期查獲,有人變造發票充當成本費用,以逃漏房地合一稅。(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自2016年實施「房地合一稅制」,針對短期買賣房地訂有最高稅率45%,以抑制短期投機炒作行為。不過,近來發現有人變造他人憑證充當自己房地成本費用,以逃漏房地合一稅,經稽徵機關查獲後,除了補稅之外,還將相關涉案人移送偵辦刑責。
高雄國稅局指出,近期查獲案例,甲君2022年出售持有期間2年內A房地,甲君雖然依規定申報房地合一稅,但國稅局透過稅務資訊系統核對勾稽,發現甲君檢附的可減除成本費用憑證中,部分裝修工程統一發票與第三人乙君申報B房地合一稅案的成本費用資料重複。
然而,上述裝修工程實際上是修繕乙君所有B房屋,並由乙君支付工程款,相關支出屬乙君交易B房地的成本費用,而乙君為甲君A房地合一稅案申報代理人,甲君因短期交易A房地所得應適用最高稅率45%,因此與乙君合意,將裝修工程發票上所載買受人乙君的名字及地址塗銷改成甲君資料後重新影印,再檢附變造後發票影本虛報甲君A房地的成本費用,短漏報課稅所得額約28萬元,逃漏稅12萬餘元。
高雄國稅局表示,甲君除應補繳稅款外,因明知無交易事實,通謀變造裝修工程發票,進而虛報房地合一稅成本費用逃漏稅,分別涉嫌變造文書、幫助他人逃漏稅捐及以詐術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等罪,觸犯「稅捐稽徵法」及「刑法」等規定,因此將涉案人甲君及乙君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刑責。高雄國稅局呼籲,民眾切勿以不實憑證逃漏稅或教唆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以免誤觸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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