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股價操縱和欺詐不成立 三星李在鎔獲判無罪

2024/02/05 14:43

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法新社)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法新社)

陳麗珠/核稿編輯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週一(5日)裁定,南韓檢方對李在鎔操縱股票和會計欺詐的指控不成立,李在鎔獲判無罪。

綜合媒體報導,南韓檢方去年11月要求法院判處李在鎔5年徒刑並罰款5億韓圜(約新台幣1091萬),罪名是李在鎔在2015年三星子80億美元(約新台幣2478億元)合併案中,涉及會計詐欺和操縱股價。

對於南韓檢方指控,李在鎔否認有任何不法行為。

該案現有最新進展,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週一(5日)裁定,南韓檢方對李在鎔操縱股票和會計欺詐的指控不成立,並宣布李在鎔無罪。

三星電子週一(5日)股價收在7萬4400韓圜,跌幅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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