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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爭議條款無共識 最低工資法草案協商破局

2023/12/07 20:08

最低工資法草案朝野協商破局,延至12/12院會進行表決(記者李靚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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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法關鍵條文協商無共識 柯建銘:預計12/12表決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立法院今(7)日針對「最低工資法草案」進行朝野黨團協商,但最後卻決定延至12日院會再行表決。勞動部官員指出,主要因4大爭議條款,包括審議委員會組成、審議參採指標、研究小組相關事宜,及是否納入違法廠商不得參與政府採購等規定,無法達成共識。

勞動部官員指出,本次的院會屬「2天1次會」,今日委員們針對爭議條款無法達成共識,因此需待明天中午的程序委員會排案,預計在下週2(12日)逕付二讀。

勞動部訂定的「最低工資法」草案,今年9月經行政院院會通過後,趕在本屆立院最後一會期審議。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0月18日初審後,針對部分有爭議的保留條文,經協商後,外界原預期本周可完成最後協商,並於明日通過。

針對草案內容4大爭議條文,勞動部說明如下:

1、針對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組成,行政院提案置委員21人,由勞動部長擔任召集人,其餘委員包含經濟部、國發會代表各1人,勞、資方代表各7人、學者專家4人。但在野黨認為勞資學3方人數應相同。

2、針對參採指標,在野黨堅持工資漲幅應反映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也就是將CPI作為調幅的「樓地板」。勞動部認為,除了CPI外,還需通盤將失業率等經濟指標一併討論,否則恐會在發生金融海嘯、大量人減班休息的狀況,卻仍須大幅調高基本工資的不合理現象。

3、在審議委員會開會前1個月,需完成1份研究報告,在野黨認為該報告應在審議委員會開會前就向大眾公開。勞動部則認為,該報告屬於幕僚作業,可待委員會結束後再公開,否則將使委員會的討論受到影響。

4、在野黨要求增訂違法廠商不得參加政府採購。勞動部認為,違反最低工資法的情節有清有重,情節重大可以停權,但若情節輕微,原本已有罰則,且也可由政府採購法訂定限制,因此無法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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