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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增稅及契稅誰繳 贈與稅計算大不同

2023/11/21 07:30

台北國稅局表示,贈與不動產,土增稅及契稅由誰繳納,贈與稅計算大不同。(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遺贈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不動產贈與移轉所繳納的契稅或土地增值稅,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土增稅及契稅由誰繳納,贈與稅計算大不同,由受贈人繳納較為划算。

台北國稅局說明,贈與土地繳納的土增稅及贈與房屋繳納的契稅,納稅義務人為受贈人,如由受贈人自行繳納,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將可繳納較少的贈與稅。如果由贈與人出資代為繳納,依「遺贈稅」法第5條第1款規定,以贈與論,應併入贈與總額中計算,再依規定自贈與總額中扣除,相對於由受贈人繳納,贈與人須繳較多贈與稅。

舉例說明,母親甲君於2023年贈與房地給女兒乙君,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共1200萬元,即贈與總額為1200萬元,乙君應繳納土增稅200萬及契稅12萬元。土增稅及契稅若由乙君繳納,則贈與總額可扣除212萬元,則贈與稅額74.4萬元〔(1200萬-免稅額244萬-212萬)×10%〕。

相較之下,若土增稅及契稅由甲君出資代為繳納,212萬元應計入贈與總額再同額扣除,則應繳納贈與稅額增至95.6萬元{〔(1200萬+212萬)–244萬–212萬〕×10%}。因此,台北國稅局提醒,父母規劃贈與房地給子女,也應留意土增稅及契稅由誰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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