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金管會公布「P2P平台指導原則」 6措施強化風險控管

2023/10/19 22:09

金管會表示,為協助健全P2P平台產業的正向發展,已擬具「指導原則」。圖為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由於多次傳出P2P網路借貸平台爆雷事件,各界要求金管會必須出手控管。金管會今天(19日)正式公布「P2P平台指導原則」 ,內容涵蓋6大強化風險控管、7大保護措施及3大金流控管原則等,包括:借貸雙方必須採實名制,P2P平台自有資金必須與客戶隔離等。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為協助健全P2P平台產業的正向發展,已擬具「指導原則」,並於今年10月4日邀集12家P2P平台業者、銀行業者代表及相關公協會溝通討論;該指導原則可作為P2P平台業者辦理業務、金融機構與P2P平台業者業務往來,及消費者判斷選擇往來平台參考。

換言之,金管會對P2P平台的管理模式,類似虛擬資產(例如比特幣),也就是採取「業者自律」,先由金管會制定指導原則,業者成立公會,然後公會訂出自律規範。

根據剛出爐的P2P平台「指導原則」,金管會明定P2P業者提供的服務模式,不得涉及金融特許業務,至於個別業者業務模式是否違反金融法令,因涉及刑事犯罪,將由司法檢調機關調查認定。

此外,金管會也明示6大強化風險控管,包括:1、借貸雙方應採實名制;2、平台業者應建立借貸款項金流處理控管原則;3、應建立相關審核機制;4、應進行借款限額控管;5、應進行出借限額控管;6、防制不法行為。

其中,第2項的借貸款項之「金流處理控管」原則,還有3大項,P2P平台業者自有資金與客戶資金須隔離;P2P業者原則上僅處理借貸款項收付的資訊流,不經手金流移轉;P2P平台業者如擬自行代理收付借貸款項之移轉,應就借貸款項取得銀行提供十足履約保證,或以信託方式交付信託業管理。

此外,P2P平台業者應有7大消費者保護措施,包括債權真實性確認機制、個人資料保護、資訊揭露、向出借人告知事項、資訊傳輸安全、客訴爭議處理機制、行銷廣告招攬。

林志吉也強調,P2P平台應委託專業獨立之第三方(例如會計師、律師),定期查核所媒合之借貸案件,且應將查核結果於官網公告,並提供予處理金流移轉作業之銀行或電子支付機構。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