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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黨提案囤房稅10% 財部:恐產生藉課稅徵收房屋之感

2023/10/17 19:06

立法院財委會明將審查「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明將首度審查「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俗稱「囤房稅2.0」方案。除行政院版外,朝野立委提出20多案,包括民眾黨、時代力量黨團等提案大幅調高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上限至8%或10%;對此,財政部表示,考量房屋稅是對財產課徵,稅率訂定宜合宜,以避免房屋所有人產生政府透過課稅徵收其房屋之感。

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住家用房屋分「自住」及「非自住」,自住房屋稅率1.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限3戶,非自住稅率1.5%至3.6%,由各縣市訂定差別稅率,俗稱「囤房稅」。「囤房稅2.0」改採「全國歸戶」,單一自住(排除豪宅)稅率由1.2%降至1%,自住2、3戶維持1.2%,非自住稅率由1.5%~3.6%調高為2%至4.8%,但出租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繼承取得共有住宅用稅率1.5%~2.4%,建商餘屋2年以內稅率2%~3.6%。

財政部書面報告說明,民眾黨團及部分立委提案進一步調降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房屋適用稅率,將造成地方政府稅收大幅減少,恐嚴重影響其建設及施政,允宜審慎。至於民眾黨、時力黨團等提案大幅調高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上限為8%或10%,考量房屋稅是對財產課徵,稅率訂定宜合宜,以避免房屋所有人產生政府透過課稅徵收其房屋之感。

此外,民眾黨團等提案採差額累進稅率課徵,財政部表示,考量全數累進對於全國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使用的住家用房屋加重稅負效果較為顯著,且差額累進於納稅義務人持有房屋戶數跨稅率級距時,須申報擇定房屋適用稅率,恐增加稽徵成本及徵納雙方爭議。

對於時力黨團並提案調高非住家用房屋未為使用之稅率,財政部則表示,考量非住家用房屋空置原因眾多,例如消費型態變更、商圈沒落,且政院版已授權地方政府得就非住家用房屋採縣市歸戶按戶數及其他合理需要訂定差別稅率,財政部將持續觀察該類房屋市場狀況及地方政府實施情形滾動檢討。

另,民眾黨、時力黨團等提案修正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增納專家及學者或刪除民意代表、房屋標準價格改為每2年重行評定1次。財政部說明,基於現行地方政府評價會專業委員均達半數,已具有專業性;對於縮短房屋標準價格評定期程,大多數地方政府認為未必有助稅基合理化,且恐使民眾誤認為頻繁加稅而有不安之疑慮等,允宜尊重。

至於立委提案修正住家用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適用戶數以直轄市合計 3 戶為限,財政部表示,考量將房屋分割為小坪數規避稅負,非直轄市獨有現象,為避免形成租稅漏洞,建議仍宜全國各縣市一體適用。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等人也提案修正住家用房屋免稅額度,由房屋現值由10萬改為30萬元。對此,財政部表示,提高免稅額度將擴大避稅空間外,另適用免稅房屋由「住家用」改為「自住用」,恐增加老舊或屋況不佳未供自住(如出租)的住家用房屋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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