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針對預售屋信託擔保機制精進作為,內政部將朝三大方向來討論。(記者徐義平攝)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針對預售屋擔保制度中的「不動產開發信託」及「價金信託」,對於預售屋買家所繳納價金運用,內政部部長林右昌出席立院內政委員會時指出,首重幾項原則,包括優先保障購買預售屋民眾的權益,並在擔保機制可行下,擬定合理價金運用時間,目前主要考量時間點為地下室開挖或是地下室完成等。
林右昌指出,目前針對預售屋信託擔保機制精進作為,將朝三大方向來討論。首先,優先保障預售屋購屋民眾權益,並明確規範預收款項必須確實運用在實際工程,且不能拿去支付管銷費用。
再來,則是研議預收價金動支時間點,像是地下室開挖階段或地下室完成階段後,才可以開始動支。第三,若不幸碰上建商無法依約完工,買方所繳價金的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建案土地或地上物遭法拍時,購買預售屋民眾應有優先受償權,以保全購屋者權益。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免費訂閱《自由體育》電子報熱門賽事、球星動態不漏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