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期風場上限1GW 國產化項目開放自選

2023/09/27 21:49

經濟部能源署今召開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2期機制規劃草案說明會。(資料照)經濟部能源署今召開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2期機制規劃草案說明會。(資料照)

〔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經濟部能源署今召開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2期機制規劃草案說明會,3-2期開發總容量3GW,規劃2028、2029年完工併網;風場容量分配上,第一序位風場最多可拿到900MW,加上彈性可增加100MW,上看1GW;國產化調整為21個項目,由開發商自選,將是排序的關鍵因素。

能源署說明,選商程序上須先符合兩條件方有資格,一是達到履約能力審查標準,其中技術能力與財務能力兩項目平均分數須達70分以上,比重各是60%與40%;二是產業關聯分數須達70分以上。

符合資格後才會進入競比作業,風場分配序位以價格最低者為第一序位,同價格者再評比產業關聯分數,同分再以抽籤決定;價格則以每度2.49元為上限,每度0元為下限。

風場容量分配方式,則是依序位優先順序,給予遞減的容量上限,第一序位風場最多獲配900MW,第二序位最多獲配700MW,其餘序位以500MW為上限;另考量風場完整性等因素,給予100MW彈性容量,且不列入3GW總開發容量之中。

產業發展署說明,產業關聯性項目共21個項目,合計分數100分,項目與數量由開發商自選,採配分制,水下基礎、機艙、葉片、電纜等項目獲配分數較高。

今日說明會的草案將再統整各方意見後,再開啟第二輪的說明會才會定案,最快10月中旬正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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